神學家何價?為何教會神學家應教導教義?凱文·范

凱文.范浩沙博士(三一神學院,系統神學研究教授)

很高興能在此和你們一群志同道合的弟兄姊妹,一起研究我最喜愛的神學。我會按著你們手上的大綱來講課,期間我會指出要特別留意的標題。

先說說農民先知溫德爾.貝利(Wendell Berry)。一九八五年,來自肯德基州的貝利在一篇三頁短文中,批評當時主流的農業學說。當年的政府、大學、商業機構都認為農民過多。認同這種說法的經濟學家等人士稱,小農戶生產效率低,生意失敗乃理所當然。當社會越趨機械化、講求速效,貝利卻反其道而行,指出一直備受忽視的問題,即其文章的題目:“人民何價?”當然,人的價值不在於提供體力勞動,但貝利深信,國家之中還有該做之事。我們若忘記我們在此該做何事或如何做,我們就有禍了。

“人民何價?”是本體論和目的論的問題,圍繞本質和目的,圍繞人的身份和其存在意義。而我想探討幾個相關的問題,但更為具體:神學家有何價值?他們有何身份?他們有何使命?

我想神學家和農夫一樣都是在培育某物,神學家是在育人。改寫主耶穌的話,神學家的工作,乃是作培育人的農夫,並訓練更多人加入屬靈農夫的行列。莊稼已熟,但作工的人少。當然,神學並不是精英份子獨享的一塊肥田。所有基督徒都應在此禾場出一分力;所有基督徒都要進深認識上帝。成長沒有不勞而獲的,這禾場需要更多的工人。要建立人,沒有生長激素一類的捷徑可走。特別在奧巴馬的政策下,社會上顯然不乏以人為本的服務和社區組織。究竟,神學家可以有什麼獨特的貢獻,是其它培育人性者做不到的呢?

我想以兩位哲學家的作品為間接的切入點。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曾問及:“何謂人?”他總結出,人是受時間限制的存在個體。他指,“只有人類能意識到時間的流逝,並會因此為自己的存亡而焦慮。”再早好幾百年,羅馬哲學家塞內卡(Seneca)也有類同的見解。約主後四十九年,即與耶穌受難相距不遠的時間,他寫過一篇名為 “論短暫一生”(On theShortnessofLife)的文章。他寫道: “人類最大的問題莫過於死亡本身。” 而這也是神學最終要處理的問題。塞內卡在“論短暫一生”的文首引述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話:“人生有涯,學藝無涯”(Ars longa, vita brevis)。這裡的學藝是指醫學,而非音樂、繪畫。希波克拉底用了技藝(techne)一詞,意指追求技藝純熟是漫漫長路,而生命卻十分短暫。

思考生死的問題,比學醫更費心神。要不枉此生,就需要有智慧。按塞內卡的說法,不論是今天,還是耶穌時代,我們最基本的問題總離不開如何才能活得好,即如何將生命投資在最有價值的東西上,又或者說,最配得我們敬拜的人、事、物。如此,神學就大派用場了。清教徒威廉.埃姆斯(William Ames)曾說,神學就是“向神而活的藝術”。對了,你們知道有不少教父都挺喜歡塞內卡嗎?也有人說(大概是謠傳吧,不過挺有趣,說說無妨),塞內卡後來歸信了基督教;加爾文第一本出版的書,是塞內卡著作的註釋,你們聽過嗎?言歸正傳,塞內卡本人認為問題的核心不在於人生太短,而在於人本末倒置,虛耗生命。他說,“只有願意放慢腳步,思考哲學的人,才算真正活過。”就是說,只有這類人面對人生問題,不會“踢一腳,才動一動”,而會參照前人的智慧,常作準備,好好學習並好好活著。

正如塞內卡所言,光陰似箭,人需要智慧。而我覺得,多花時間吸收耶穌的智慧,更是上算。這個全新的系統神學文學碩士課程,就是為此而設的。我就不提學費了,但你們的時間也很寶貴,何必花在系統神學上?

第二,為何牧者都離開神學這個大禾場了?在學術界、社會、甚至教會裡,神學家很少受到重視。為什麼平信徒總對神學那麼反感?毫無疑問,背後原因錯綜複雜,但教義貶值,是其中一個主因。今天,教義並不太受歡迎。或者,你也常常會聽到:教義不屬靈,造成分裂,不著邊際,悶不可耐。面對這些控訴,除了“罪名成立”,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說?

我有不同看法。我承認,教義可以十分枯燥沉悶,使人冷酷自大,窒礙生命成長。不過,也不一定非如此不可。那也不是我們要有基督教教義的原因。而且,沒有其它選擇,教義是不可少的。我們的信仰內容,有不少反映著我們身處的時代、地域,就好比我們一舉手、一投足、我們的口音,往往帶著痕跡,讓人分辨出我們究竟是來自中西部、印度、南部,還是其他地方。換言之,身為時間中的存有,人身處於特定的時代和地域,就會潛而默化地對所身處的文化和所慣用的教義產生認同感。這些教義,早已深入人心。唯一的問題是,那些教義,是否合乎基督教信仰、是健全的還是有害的。

儘管教義理應避無可避,無孔不入,社會學家艾倫.沃爾夫(Allen Wolfe)在《美國宗教的蛻變:今日信仰面面觀》(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Religion: How We Actually Live Our Faith)一書中提到,教義從教會銷聲匿跡,令他大惑不解。我們如何實際活出所信。沃爾夫指出,有關地獄、刑罰、甚至罪的教導已被非審判式的語言如同情和理解取代。教會肢體為神學問題百家爭鳴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返了。今天的信徒,恐怕連用槍指著他們的頭,也不會想得出加爾文和馬丁.路德之間的區別,那就沒有什麼好不同意的。沃爾夫說,對現今的信徒而言,親近上帝的感覺、靈修操練,比教義正統更重要。他發現,不論在保守還是新派教會,教義已是瀕危物種。他寫道:“福音派教會避談教義,因為想吸引新血;主流教會避談教義,是想保留教友。”

在教義衰落的問題上,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的社會學家基斯丁.史密斯(Christian Smith)寫過有關美國年輕人的研究,他發現大部分的年輕人仍算是有信仰的。這些年輕人活躍於教會內,但(容許我直接引用史密斯的話)“嚴重欠缺清晰闡述信仰、信念、行為的能力。” 這不是說他們沒有信仰或教義,只是史密斯覺得他們說話了無新意,同一堆說話重覆又重覆。他稱他們的信仰觀念為規條式、道德主義、治療性質的自然神論(rubric, moralistic, therapeutic Deism),簡稱MTD,好像某種社會傳染疾病的縮寫。

用信經的格式,將基督教信仰表達,道德主義者,或會說成這個模樣:“我信全能上帝,創造世界,掌管萬物,看顧蒼生。我信全善之主,導人向善,要求世人,彼此善待。”視耶穌為心理醫生的人,會說:“我信開心快活、建立自我形象,為人生使命。” 或許,也有人會這樣說:“我信上帝隨傳隨到,解我困憂,其餘時間,退居幕後,不得干預。我信好人上天堂,現今君子當道,滅亡人少。虛擬世界萬歲,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我想像他們的信經。這些也是教義,但可惜所表達的是不符合聖經和非三一神論的信仰。

最近,我看到一個網誌提出了十個我們的下一代離開福音派教會的原因。有趣的是,有一半的原因,都跟他們教義知識營養不良有關。流行

文化不斷向他們灌輸垃圾資訊,讓他們誤以為教義是迂腐死板的玩意兒,弄得他們的靈命和腦筋都發育不全。年輕人本應享有教理知識的繼承權,我們不重視這些知識的後果,就是換來一鍋不堪入目、充滿洗腦歌詞的文化大雜燴。網誌的版主寫道:“我們捨棄了源遠流長、客觀可靠、忠於聖經、源於上帝的福音,換來了現代人、追求感受、實用太過的福音,最終福音淪為幫助人利用人間智慧達成夢想的手段。我們誤信一套沽名釣譽的福音,將人數增長當作成功的指標,而忘卻世人看為愚拙、十字架的福音。但這新興的福音救不了任何人。我們的孩子離開,是因為教會沒有傳講那一次交付給教會的信仰。”

當然,也不是所有教會都那麼慘淡。澳洲布里斯本的聖約翰大教堂不但留得住青年人,還成功吸引了群羊。該會牧師認為這是因為他們以敘事取代了教義。《聖經》是個故事,不是用來建立系統神學的原材料。敘事神學的好處,就是讓人找到其個人的生命故事,如何拼貼在神偉大的故事中。人看見的,是一個千變萬化、充滿生命力的故事,而不是一個複雜龐大的體系。這是布里斯本的牧師所以為的。話雖如此,系統究竟是否神學的大敵,敘事又是否救世英雄?教義是否神學上的隱憂,敘事又是否靈丹妙藥?我們真的必須在智性上的認信和參與一個有意義的故事二者擇其一嗎?我覺得這種對立過於簡化。我在別處解釋過,教義能指引基督徒和群體如何正確地參與在上帝的故事裡。上帝的故事就是一齣救贖史劇,講述基督如何更新萬象。其實,教義和故事並不相衝突。教義好比故事的賞析。以欣賞音樂為例,好的音樂導賞往往能幫助聽眾聽得更全身心投入、更內行。但問題是,今天一提起教義,人總是先入為主,覺得它封閉、守舊、沉悶。所以,對許多二十一世紀的基督教人士,教義早已無存在的價值。我倒認為,個人與群體要活得精彩,一定離不開基督教教義。教義充滿生命力,絕不死氣沉沉。

那麼,神學家所為何事?我是個神學家,我的託付就是要正確傳揚上帝。但這份工並不好做,褻瀆常常是工作上的危機。我們總喜歡按自己的形象造神,妄以自己最支持的意識形態、政見、理念加諸上帝。所以,《約翰壹書》的結語也必須是神學家自始至終要牢記在心的:“小子們啊,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正確傳揚上帝也涉及保存某些張力。例如,上帝不止是愛,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就有了張力(tension)。讀神學,要如履薄冰;類似難題,包羅萬象。如柴斯特頓(G. K. Chesterton)在《回歸正統》(Orthodoxy)所言,“差之毫釐,全身失度”(“An inch is everything when you are balancing”)張力是重要的。

我們得搞清楚,神學家不是甚麼。神學家不是用來娛樂大眾的。他們的工作可能艱難得像走鋼線,但他們絕對不是馬戲團裡的雜技員。他們不是為了打發時間,才搞搞神學。神學家在文化中逆流而上,或會顯得有點可笑、愚拙,但為基督的緣故而愚拙,可是嚴肅的事。神學家常遭受反對者醜化為保守、安於固俗的一群,其實不然。很可惜,我們可能會想起有人曾藉上帝的名義來支持某些意識形態,例如納粹時代的國家社會主義。即便是我們的愛國資本主義,也好不了多少。神學家是不應該以教義之名來支持任何制度的。神學家不是要在學術界做武林霸主,對生物學、天文學、歷史學等學科指指點點。如果將神學家比作棋子,我寧可不作皇后。我倒想做主教,和其他棋子平起平坐;這樣我便可以跟其他人作點跨學科的交流。神學家不是一群學究騙子。在世俗主義者和反對者的眼中,神學研究是脫離現實的把戲。看看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便可知。他直言指出:“神學學說有哪樣是管用的?如果明天,神學家的貢獻從世上消失,會有人留意得到嗎?即使炸彈、聲納制導捕鯨船一類發明破壞多、建設少,至少它們還有點用。神學家的研究根本就無用、無影響力、算不上甚麼貢獻。神學有甚麼資格獨立成科?”道金斯罵得狠,也問得挺有道理。簡單點說,他就是問:“神學家有何用?”

我想用六個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好給你們對神學家工作的意義一個初步印象。要記得,比喻不是劃等號,每個比喻旨在突顯神學家召命的某一方面而已。我個人比較喜歡最後三個。無論如何,我們先來說說第一個比喻。有人將神學家比作尋求智慧的哲學家。兩者都對現實的本質(nature of reality)和整體的意義(meaning of the whole)提出大哉問。如樞機主教約翰·亨利·紐曼(John Henry Newman)所言,正因為神學也追求對現實和整體的認識,它在大學能有助抵擋化約主義(reductionism),因為提起上帝,至少能讓其他學科看到自己頂多是在瞎子摸象。這個時代越來越追求專門化,特別當神學的學術價值不受重視,大學很容易會因此而錯失很多智慧與知識,以及知識與資訊。將神學歸為哲學的一類,或會有鼓吹玄思(speculation)之危害,忽略神在歷史上、透過耶穌基督的自我彰顯和具體作為。思考何謂“完美的存有”(perfect being),或會讓我們對上帝有些認識,但恐怕我們也會勉強用一堆自以為客觀、但其實早已受文化影響(culturally conditioned)的標準來衡量上帝的完美。玄學家醫治你自己吧。

第二個比喻。弗里德里希.施萊爾馬赫(Frederich Schleiermarcher)將神學定義為 “信仰的科學”,指教義是信徒言之於口,文以載之的信仰情懷(account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us affections set forth in speech)。所以,神學家就好比詩人,字斟句酌,記下個人的經歷。我認同神學有其文藝的一面,但決不能僅此而已,否則神學裡就只剩下我們的主觀經歷。

然後,第三個比喻──社會學家,專責記載群體、而非個人的經歷。根據這種說法,神學家就是信仰和生活法則的代言人。斯坦利.格倫斯(Stan Grenz)稱這種信仰和生活的結合為“群體信仰的馬賽克”(the mosaic of community belief),喬治.林德貝克(George Lindbeck)則稱之為“教會的文化語言學模式”(the cultural-linguistic framework of the Church)。社會學家這個形象,對在突顯了神學家建構教會整體身份與使命的角色,但錯在將教會傳統定位得太高。哪怕引“經”據典,也未必能有力地挑戰教會的現況。

現在我想說說另外三個比喻,它們代表著我在神學路上的追尋。我花了十年的時間,來摸索我作為詮釋學者的角色。聖經是神學的靈魂,正意解經當然是神學家的要務。詮釋學比一般釋經多走一步,不但解釋經文對原文讀者的意義,還要解釋經文對當今的意義。詮釋學者注重經文,但太依賴世俗的詮釋理論,如言語行為理論(Speech-act theory)等艱深晦澀的學說。為了避免本末倒置,我想用另一個較以《聖經》為本的比喻。《聖經》不但陳述真理,它是一部劇本,是上帝說話、行動的媒介。所以,基督教的本質就好比一門戲劇藝術(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 is dramatic)。在The Drama of Doctrine 一書裡,我曾將教義比作戲劇導演,探討它如何指引我們參與上帝在歷史中透過耶穌和聖靈的工作。神學家就好像戲劇顧問,負責研究一齣戲劇的原意,然後給導演和演出公司提供意見,讓表演能有創意,而不失忠實地在新的文化空間和時代呈現出來。我想,這個戲劇的比喻能在詮釋學之上再補充一點,提醒我們最重要的聖經詮釋,是我們的行事為人、我們如何建立教會。畢竟,基督教信仰是一條路。神學就是要給想走過人生舞台的人的指路明燈─那條基督走過的路。

可以說,聖經是記載歷史情節的劇本,是教會面對現今與未來的參照。我們說說下一個比喻吧。我知道英文 “script” 這個字,既是戲劇名詞,也是醫學名詞。在醫學裡,“script” 是“prescription” 的簡寫,指藥方,服藥的指示。視《聖經》為藥方最顯著的好處,就是很容易找到經文支持。耶穌不但戲劇性地醫治,祂也自比為醫生。而且,《路加福音- 使徒行傳》,新約最長篇的書卷的作者,根據傳統是路加,即保羅在《歌羅西書》4:14提到的 “親愛的醫生”。但要完全清楚了解神學家如何擔當教會的醫生,需要參考教會傳統。現在,我們看看“教會的醫生”這個比喻。

在頭幾個世紀裏,特別有恩賜傳講耶穌基督之意義的人稱為教父。在他們當中,有些人被晉封為 “教會醫生”(Doctors of the Church),後來中文叫 “聖師” — 基於翻譯問題,下文 “聖師” 一詞與 “教會醫生” 相通。最初,這只是個普通名稱而已,但後來羅馬天主教會視之為聖職。天主教從來沒有女神父,卻有兩位女聖師──聖德蘭貞女(Teresa of Avila )和聖加大利納貞女(Catherine of Siena)。要成為聖師,就要符合羅馬天主教會所訂下的三項要求:聖德卓著、學養精深、由教會正式公佈。教宗本篤十六世拉辛爾(Joseph Ratsinger)寫過一本叫《聖師略傳》(Doctors of the Church)的書,記述了全部三十二位聖師的事蹟, 有道成肉身聖師亞歷山太的聖西里(St.Ceril of Alexandria)、教會合一聖師良教宗(Leo the Great)、天使聖師湯瑪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當然也有人稱恩典聖師的奧古斯丁(Augustine)為聖師中的聖師。大主教法蘭西斯·佐治(Francis Cardinal George)在該書的序言為教會和神學家寫下一份使命宣言,他寫到:“向世界傳揚救主基督,是教會不變的使命。要達成使命,教會不能只靠自己,還需要有才學的信徒。我所指的這些人才就是教會聖師。” 我特別欣賞大主教佐治將研究、宣揚基督的事交給一班聖師。他還說:“聖師能幫助我們更多明白耶穌的身份、教導、旨意,引導我們學像基督。”

更正教徒也有聖師。至少在改革宗神學的傳統裡,有一群聖師專以解釋聖經來服事普世教會。改革宗神學的改教家十分強調聖師作為詮釋者的角色。早期的改教家視聖師為特別的教職。當年影響日內瓦、加爾文所寫的《教會法規》開首這樣寫:“上帝設立了四種職分來管理教會:牧師、聖師、長老、執事。聖師的職責範圍不包括處理紀律問題、主持聖餐或責備勸勉;他們專門負責解釋聖經,以確保教友教義純正、健全。” 十七世紀瑞士改革宗神學家約翰.沃勒布(Johannes Wolleb)這樣形容牧師和聖師間的分別:“前者主要動之以情,後者說之以理。”

改革宗神學的圈子裡對《以弗所書》4:11的詮釋意見不一。這節經文提及基督給教會的恩賜:“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爭議就在最後的片語:究竟牧師和教師是指同一個,還是兩個分開的崗位? Scott Manetsch指出,在加爾文時代的日內瓦,聖師不但要為自己的教會,還有廣大的教會肢體,訓練準牧師並防止教會在教義上出錯。即是說,聖師有責任維護教義、確保教義純正、教導下一代、訓練受造就中的牧者。加爾文這樣解釋《以弗所書》4:11 “ 只要有另一種聖師監管牧師的教育和整體教會的教導,我不反對將牧師叫成聖師。”

約翰.諾克斯(John Knox)領導的蘇格蘭教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採納加爾文將 “牧師和教師”一詞區分為兩個崗位的說法。按諾克斯所言,聖師的特別職責是詮釋經文和糾正那些特別在學校和大學裡教授的錯誤觀念。1578年,蘇格蘭教會出版了《教會紀律·第二冊》(The Second Book of Discipline)。該書的第五章列明了聖師的職責:“聖師有責任協助牧師管理教會,但不用主禮聖餐或婚禮。聖師的職責在於傳達聖靈透過經文所表達的心意,將純正的教義教導給信眾。”書中也提到要將牧師一職和聖師分開:“聖師與牧師不同,因為聖師的恩賜側重於知識層面上、深入淺出地教導信仰中的奧秘,而牧師的恩賜則是應用神學知識的智慧。”

然後,我們要問,我們應該怎樣將聖師歸類。教會內究竟有否聖師一職?有些人認為除了那些在大學裡教授神學的,蘇格蘭教會裡從來沒有聖師。我在愛丁堡那八年,正正就是在大學教授神學,在教會作長老。我這個福音派基督徒也想知道,今天教義與生活之間的割裂,有多少是因為早期的人將牧師與聖師對立起來。有時候保羅或是加爾文對《以弗所書》4:11的理解,好像是將牧師和聖師看為兩種完全分開的崗位,如我所說的。就像有個美國觀光客在愛丁堡旅遊時,很驚訝地對她的丈夫說:“老公!他們竟然將兩個人葬在一起。你看,這裡寫著‘這裏躺著一位神學家和一位牧師’呢。”

不過,如果聖師不是指一個特定的職位,而是指一個特殊的恩賜呢?也許,保羅只是用兩個不同的名詞來形容一個崗位罷了。耶柔米(Jerome)就是這樣想。他在註釋書裡說:“不能教導他所餵養群羊,就沒有資格稱自己作牧師。” 或者,我們福音派信徒能解決當年改革宗神學家未能解決的問題,也能鼓勵牧師意識到自己作為聖師的角色。今天的教會正需要“牧師神學家”(Pastor-theologians)。

第五部分:神學有何重要。我相信,牧師與神學教師兩個崗位的結合,是有聖經根據的。保羅在教牧書信 – 《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 – 多次提到教義(didascalia),我相信不是巧合。這些書信指出教義有牧養的功能:教義有助改正錯謬、深化理解,鼓勵培養智慧、提升忍耐、鼓勵追求聖潔。Didascalia一字在新約出現過二十一次,其中有十五次是在保羅教牧書信裡出現的。從這個數字看,將教牧書信改名為 “聖師書信” 也不太過分。不如從今天起,我們都改口吧。但Didascalia本質上不一定合乎聖經,也不一定對我們有益。正如教牧書信所說,道理也可以使人誤入歧途。假道理破壞力很大,不幸的是,這樣的道理充斥著整個社會。保羅寫了這麼多書信就是為這個緣故。

正如保羅告訴提摩太,神學家有責任分辨道理的對錯。保羅用了一個十分有趣的修飾語來說明這一點。保羅曾四次提及 “純正教訓”(ygieninόs didascalia),在提前一10是第一次。“純正教訓”需要受重視,是因為它與生活息息相關。Ygieninόs這個希臘字,是英文字Hygiene(衛生)的字源,為醫學用語。至少有一位解經家認為,這個用字,可能反映路加醫生對保羅的影響。另一位解經家則認為,保羅用這個字和古代哲學家相似,目的是為了表示其他相反觀點有弊病。純正的教義不止是真確的,還是健康的,或準確點說,是使人健康的,其相反就是毒害社群的教義。

這段經文中,“純正教訓” 是兩種相對的特定行為,而不是相對的兩種思想。保羅認為,“殺父母、說謊、綁架" 都是違背純正教義的行為。我們可能以為保羅要指出的是基督論的謬誤或其他教義問題,但對保羅來說,教義是純正的,因為它能引導人過基督徒應有的生活,追求敬虔。

怎樣的教義才算純正呢?保羅的答案就是,要 “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提前1:11)福音就是純正的指標,因為它關係到神在耶穌身上透過聖靈所作的工作。它告訴我們神是誰、神在做什麼工作。純正的教義能配合並推動神的救贖計劃,也許可以這樣說:有純正教義就有增長,有增長就有純正教義。

神學家就是教會的醫生,用教義給基督的身體對症下藥。我現在想帶大家用醫生這個比喻的角度,去思考我們和教義之間的關係,從而明白神學家的價值。 首先,不想假冒為善,就要先相信自己所教的道理。我們要盡心盡力活出使徒的教訓,我們要全人投入實踐真理。加爾文說:“牧者不但需要學識,還需要對純正道理有執著與熱誠。” 第二,正如我們所見,這個世界有假道理,神學家要慎防這些來自那惡者的假道理滲入教會。特土良(Tertullian)的《防範異端》(Prescriptions Against Herestics) 就是要處理這個問題 – 對不起,打斷一下,書名應該用“proscriptions”才對。在第二章,他將異端比作發燒。兩者都會使身體虛弱,摧殘生命,特別那些本來就已經孱弱的身體或軟弱的信心就更不堪一擊了;但異端與發燒不同,異端的道理會將人帶到永死,人要在那裡忍受更強烈的火。重要的是,教會的醫生需要認出基督身體的發燒與其它可怕疾病。加爾文說:“在這個問題上,牧者需要有兩種聲音,一種用以招聚羊群,另一種則用來趕走狼群。”

第三,我們該怎樣用教義呢?在教牧書信,福音、使徒的見證是純正的標準。如果邪惡是非存有(evil is non-being),撒但是說謊人之父,愚昧人會歸於無有,那麼面對現實就是應付假道理的好對策,而這也是神學家首要的任務。大家應該記得亞里士多德給“真理”的定義:“真理就是,現實中有就說有,現實中沒有就說沒有。”(To say of what is that it is, and of what is not that it is not, is true.)教義要切合現實(true)才可靠(sound),智慧和平安才會隨之而來。純正的教義承認在基督裡的就是真實。福音可信,是因為它是現實可靠的反映。透過闡明聖父藉聖靈在聖子身上所作成的事,我們就能全面明白現實是什麼一回事。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為祂而造的,也靠祂而立。在基督裡的事情,萬事都言之成理。因此論到在基督裡就是將部份連於整體。這樣能增進我們的理解。從神學角度看事情,就是思考人、事、物、各想法與在基督的關係。神學家就是要講論在基督裡,過去、現在、將來的事。

那麼,基督裡有什麼呢?保羅說,有“一切的智慧和知識”(西2:3)。但更具體的問題是,首先,基督裡有完全的神性。“獨生子將父表明出來”(約1:18);“祂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基督裡有神的話 – 律法、預言、應許 – 都得以成就。還不只於此,基督完美地彰顯了神的性情。所以,神學家在描述基督時,就是描述神的性情了。神是愛,神是光,神是生命。如果你想尋求認識神,最好望基督。

但是第二方面描述基督裏有什麼,我們也必須論到真正的人性。男人和女人按神的形象被造,而亞當的後裔已經損壞了這形象,因此只有耶穌是神完美的形象。人子是末後的亞當,約中僕人的表率,完美的兒子。所以如果你要追尋認識你自己,你最好仰望耶穌基督。

第三樣我們能在基督裡找到的,就是聖子在神與人之間所建立的關係。“神在基督裡叫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神學家最終極的目的,就是要宣告這個消息,就是神在基督裡完成了救贖之工。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基督裡有救恩,拯救我們的靈魂。宣告這個更新 “舊人”、與神和好、成為 “新人” 的好消息,解釋神在基督裡給我們的恩賜的意義,是神學家奇妙的召命。所以如果你要找尋救贖,你最好單單仰望耶穌基督。

有關這第三方面,我們或許可以多說幾句。我們現在在基督裡所擁有的,只是將來的初熟果子,基督將會充滿萬有。我們會找到神的生命、光和愛,與神和好了的子民、以色列和基督的教會、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當我們再望清楚點,甚至會見到我們自己這群在基督裡、蒙神收納的兒女。我們有合一與團契。神學家講論在基督裡現在和將來的事,就是履行作奧秘事的管家之職責了,這些奧祕就是聖經的中心。

最後,給教會的藥方。眾所周知,保羅在他很多書信裡,陳述道理後,往往都附隨著命令。我在這裡也建議神學家仿效保羅。教會的醫生應該為神的子民提供藥方,作為他們得救後靈命健康的指南。那麼藥方是什麼呢?我們的患處用什麼藥才好呢?簡單來說,就是順服基督、按聖經而行、喜樂地接受在基督裡的一切。活得與在基督裡所領受的恩惠相稱,言行舉止符合基督的要求,這就是我們基督徒的召命。我們基督徒唯一要問的是,活在基督裡還是活在基督外。(To be or not to be in Christ)教會的醫生可以給教會最重要的藥,就是活在基督裡。保羅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活出因與基督聯合而有的生命,不是造作;順著基本教義的教導而行,不是虛無縹緲的事。相反,那是因信抓緊真實的、那最真實能存到永遠的東西 – 神的應許。天上地下,只有我們在基督裏能存到永遠、更新我們、在我們生命中帶來終極性的改變。這是千真萬確的。所以,講論基督裡的事情,就是等於引導信徒面對現實。

好,總結幾點。希波克拉底頂多能做到不傷害別人,但教會的醫生則跟隨另一位醫生的腳步 —耶穌,作不但不傷害人,還建立人的醫生。耶穌使人痊癒。神學家透過純正的教導、宣講基督裡的一切、解釋其意義,讓教會更健壯。吸煙危害健康,但純正教導有利靈性健康。

總結有七點。教義告訴我們上帝的身份與在基督裏的作為。神學家讓我們認識教義,是要確保我們的見證健全。第二,教義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有了神學家讓我們認識教義,幫助我們持守基督徒應有的見證,我們就不像萬國,乃是聖潔的國度、新約中的子民。第三,教義確認基督裡的一切為真實。神學家讓我們認識教義,讓我們看見什麼是現實,抵抗生活的無義與虛無之毒。第四,教義讓罪人醒覺。神學家讓人認識教義,喚醒那些在人生道路中夢遊的人,勾畫出神透過基督所彰顯的榮光。第五,教義給予我們一個可信靠的框架去認識神、世界、以及我們自己。神學家就是要驅散對生命意義的困惑和無動於衷。第六,教義引導教會獲取智慧,邁向聖潔、人類幸福(human flourishing)。認識教義,就能釐清教會的使命。或許下次,我們可以談談神的子民的價值。第七,教義不但是頭腦知識,更調整我們的情感意志,指引我們的行為。神學家讓我們認識教義,讓我們的信、望、愛,我們的信條、詩歌、議程,能與福音核心相稱,能配合歷史性和末世性在基督裡的真實。

總括而言,神學是將基督的豐盛用言語表達出來,但最好的是能將基督身體力行表現出來。教義是用來建立信徒的。魯益斯(C. S. Lewis)說過,“基督徒都要成為小基督。作基督徒的目的就只有這個。”(Every Christian is to become a little Christ. The whole purpose of becoming a Christian is simply nothing else.)教義就應該用在此:基督的身體 – 教會。藥留在瓶子裡,不能發揮功用。要把它吞進去,讓它消化,藥效才會出來。有藥方,是一回事;我們吃不吃,倒是另一回事。教義也是這樣。許多信徒不顧屬靈生命的健康,寧願吞下對頭腦無益、高卡路里、甜得膩的流行文化飲料,而對有益的屬靈菜油提不起興趣。那得靠一群神學家牧者,將教義重新注射入教會的血液了。神學家牧師就是教會的主診醫生。問題是,太多牧者已經放棄醫治教會的責任。

究竟,神學家何價?不錯,是訓練牧者。但某程度上,他們本身也是牧者。這群身兼兩職的牧者,應該是我們神學家。我們要判斷教會的疾病,也要判斷基督的豐盛如何醫治教會。

所以,我們可以總結:神學真正的作用在哪?塞內卡擔心人不理哲學問題而浪費人生。我對他的判斷十分認同,但我不採用他的解決方法。對我們的問題,哲學不算什麼良藥。相反,神學才能真正解決我們的問題。我們現在可以回答道金斯關於神學家是否對人有任何絲毫的用處的問題了。神學家是有用的。即使神學家不能治好癌症,但他們卻知道,癌症病人真正需要什麼。我不是在開玩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就是所有疾病、甚至死亡最終極的治療。癌症啊,你的權勢在哪裡?癌症啊,你的毒鉤在哪裡?宣講基督裡的豐盛,就是使受壓迫的得勝,給面臨死亡的有永生。明白了基督裡的豐盛,神學家就知道如何善用短暫的一生 – 愛惜光陰。這是保羅在弗五16所教導的。愛惜光陰,有智慧地、勇敢地面對死亡,宣揚、活出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和相交。

神學家何價?我們現在有答案了。的而且確,神學的工作好比耕種。神學家按新生的樣式栽培信徒,使他們健康,教他們學像基督。這絕不是浪費時間,乃是愛惜光陰、追求認識神、活出信仰的表現。我們也可以說,神學工作就是要人面對現實,無論言行舉止,或是思想,皆效法基督。祂是我們現實的指標、充滿真善美的那位。所以,給你們這張藥方作散會前的祝福,就最好不過了:

保守在基督裡的一切 – 聖子耶穌的恩惠、聖父的慈愛、聖靈的團契相交 – 我們的異象、盼望、力量、醫治。保守在基督裡的一切,從今時直到永遠。阿門。

3 Responses

  1. […] http://www.akow.org/%E7%A5%9E%E5%AD%B8%E5%AE%B6%E4%BD%95%E5%83%B9/ […]
  2. 非常值得教會作教導,作主日學老師來讀一讀。 我們教會正在主日中學習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純正教義,敬虔生活,教會結構是提字書卷三大要點。Dr. Vanhoozer 的文章讓我對教義有了更深刻的看見。文章寫得生動精彩入木三分。翻譯的也很到位。雖然,似乎是對“神學家”寫的,但是我們每個人難道不都是“神學家”嗎? 何為神學家?神學家“就是要正確傳揚神”。 神學家是“教會的醫生”說法講的太好了,非常讚同。真是責任重大,有如履薄冰的感覺。 學習和教導神學,特別是純正教義-基督福音“這絕不是浪費時間,乃是愛惜光陰、追求認識神、活出信仰的表現”
    • Manager Akowcm
      謝謝回應貼文。神賜福~
  3. 這對我理解教義的角色很有幫助: 1. 教義能指引基督徒和群體如何正確地參與在上帝的故事裡。上帝的故事就是一齣救贖史劇,講述基督如何更新萬象。其實,教義和故事並不相衝突。教義好比故事的賞析。以欣賞音樂為例,好的音樂導賞往往能幫助聽眾聽得更全身心投入、更內行。 2. 我曾將教義比作戲劇導演,探討它如何指引我們參與上帝在歷史中透過耶穌和聖靈的工作。神學家就好像戲劇顧問,負責研究一齣戲劇的原意,然後給導演和演出公司提供意見,讓表演能有創意,而不失忠實地在新的文化空間和時代呈現出來。 3. 神學家就是教會的醫生,用教義給基督的身體對症下藥。 4. 純正的教義承認在基督裡的就是真實。福音可信,是因為它是現實可靠的反映。透過闡明聖父藉聖靈在聖子身上所作成的事,我們就能全面明白現實是什麼一回事。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為祂而造的,也靠祂而立。 5. 我們的患處用什麼藥才好呢?簡單來說,就是順服基督、按聖經而行、喜樂地接受在基督裡的一切。活得與在基督裡所領受的恩惠相稱,言行舉止符合基督的要求,這就是我們基督徒的召命。我們基督徒唯一要問的是,活在基督裡還是活在基督外。(To be or not to be in Christ)教會的醫生可以給教會最重要的藥,就是活在基督裡。保羅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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