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的考驗( The Trials of Biblical Studies)

卡森(D. A. Carson

綱要

〈聖經研究的考驗〉摘要

一、整合的考驗

1. 研究經文與靈修讀經的整合
2. 獲取知識與敬虔生活的整合
3. 個別經文與整本聖經的整合
4. 聖經神學與系統、歷史、哲學神學的整合

二、工作的考驗

謹慎勿走向兩種極端:工作狂 vs 閒懶者

三、驕傲的考驗

1. 想要受景仰或被認同的渴望
2. 對經節精通熟練後,就以為自己對神有更深入的認識、在靈裡高人一等
3. 熟習聖經專業知識,就以為自己已經成為一位更優秀的牧者
4. 常以聖經知識作為比較基準,或作為在待人處事上不長進的藉口
5. 面對平信徒中的專業、成功人士似乎看輕神學工作的價值時,為了掩蓋自己的不安全感和隱藏的嫉妒,驕傲可能會以一種相反的方式爆發出來

四、操縱經文的考驗

1. 避免受幾種壓力所迫:「安全的」解經、「聰明的」解經、「創新的」解經、「毫無結論」的解經。
2. 我們需要的是:真心和耐心「聆聽」經文的真誠。

五、輕重緩急的考驗

1. 我應研究什麼主題?展開何種計畫?
2. 我為誰而寫?作品的程度為何?
3. 避免獨行俠情結:與身邊的人互相分享、彼此評論

六、結語

(由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楊超倫同學整理)

在英國和在那些深受英國用語影響的國家(例如澳洲),「神學」是一個廣泛的範疇,包括了聖經研究、歷史神學、系統神學,還有許多其他。因此,「神學的考驗」,就是在「神學」這個大範疇下研讀任何一門學科所遇到的考驗。這種用語值得注意,因為在美國和在深受美國用語影響的國家(例如加拿大),「神學」是一個比較狹隘的範疇,通常是指系統神學。本文討論聖經研究的考驗,由於它收錄於論述神學考驗的書中,裡面所使用的顯然是上述第一種用法:研習聖經的學生——經年累月地專注於學習舊約或新約聖經——面對著形形色色的挑戰,是需要深思和理解的。至於「考驗」這個詞語,我所指的,不僅包括為得聖經研究成果所要下的各樣苦功,也包含那些構成使人犯罪之試探的各種因素。的的確確是有各種不同的考驗,但它們也許並非如我們所想的那麼明顯,正如我們接下來的探討所顯明的。

為論述方便起見,我把這些考驗分成幾個部分。

整合

許多人已經留意到,在過去兩三個世紀中,知識的多樣發展令人驚訝,因此,真正的「文藝復興思想家」——跨越多種領域,游刃有餘且能整合的人——已不復存在。甚至在各種學科範圍內也是如此。研究的不再是物理學,而是研究假設中的、以奈米秒來計算半衰期之夸克的特性;研究的不再是生物學,而是在微生物學這門附屬學科,耗費數年光陰,研究特殊細胞內分子層的反應。類似的,在聖經研究領域,沒有幾個人研究聖經,而是針對摩西五經批判學的某一方面、哈該書的神學、同源閃語慣用語,撰寫大部頭的學術書籍。專精的是對觀福音問題的某一面、希伯來書引用舊約聖經部分、pistis Christou(「基督的信心」)對於目前關乎保羅新觀之爭議的意義。套句老話,就是說,我們越來越多研究越來越少的東西。

然而,如果一位聖經神學家要能夠成熟,某些形式的整合是不可或缺的。我要提及四點:

  1. 大多數進入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新生,都會發現需要整合的第一方面。他們滿懷熱情、喜悅地讀聖經;接下來幾個星期,卻陷入希臘文構詞法、聖經內容小考、和釋經學的難題的掙扎中。結果,他們得面對兩種互相排斥的讀經之路。一種方法是應用他們正在學習的所有批判工具,嘗試進行「客觀的」學習;另一種方法是脫離這種批判性的思維來讀聖經,因為他們是在「靈修」,要的只是神親自對他們說話,造就他們,正如他們尚未走上神學研究這條苦路之前那樣。這種兩極化的讀經方法是應該摒棄的。在你採用最認真的研究方法中,應當試著明白神自己已經藉著經文表達的意思,試著以神的思想來思想,在你使用新近學會的「工具」來培養更具批判性的思維時,滿懷敬畏和喜樂來敬拜神。(當然,這裡所說的「批判性」,並不是指你「批判」聖經或它的內容,而是為你採納的每一種解釋尋找理據和理由。)而當你不是為了任何課程作業,在安靜中「靈修」讀經時,你應當敏銳觀察,仔細,以最好的「審辨」力,熱心學習,發現經文間的關聯。有時,甚至在你思想一段經文,或用它來禱告時,也必須從書架上抽出一兩本註釋書,確保你對經文的理解是負責任的。

  1. 更廣泛而言,神學生的目標,要像他們當中許多人渴望成為的傳道人那樣,不僅要有學問(因為學問是有資格教導的先決條件),也要追求敬虔。必須把認識經文的意思和遵行聖經結合起來;了解聖經對基督十字架的解說,並將它實踐在個人生命中;吸收聖經所強調的(比如說)聖潔和愛,並且使自己更加聖潔和充滿愛心。這樣做就意味著在基督徒群體的環境中愛基督;這意味著一種關係,受苦的心志,在倚靠神的眷佑和恩典中長進。聖經學者若成為希臘文動詞觀點的理論專家,或成為猶大書和彼得後書之間關係的專家,卻失喪了自己的靈魂,這對他們又有何益處呢?你可以成為數位理論或地殼構造方面的專家,你的學科對你的要求不過就是努力工作和品格正直而已。但是,與聖經研究有關的學科,則有一個更要緊的要求:你是在學習神的話,除非你的學習整合了信心、順服、敬虔、禱告、效法基督、越來越愛神並愛那些承載祂形象的人,否則你就是在可怕地濫用這些你宣稱正在學習的經文本身。

  1. 努力把你正在學習的經文整合到你對整本聖經的認識中,是至關重要的。新進的神學生很少會在這方面失誤:因為學習課程的多樣性,不容他們把焦點縮得太狹隘。傳道人比較普遍犯這個錯,因為他們容易集中注意力在較短的書卷、或書信、或新約聖經,而忽略了學習如何教導和傳講神全備的旨意。但是,犯最嚴重錯誤的往往是那些聖經學者,他們把自己的全副精力投入到聖經的一兩部分,或少數幾部分,而全然不再閱讀聖經的其餘部分了。他們不再操練自己繼續以準確的解經和神學反思來貫穿整部正典。他們可能大體上仍持守正統信仰,卻無力解說如何將眼前的經文定位在一個整合的複雜體系中,如何合理地將它連於福音、基督、那向著基督、祂的十字架、復活、升天、一直到新天新地的整個救贖歷史。

  1. 輕看相關學科——系統神學,歷史神學,哲理神學、不同形式的聖經神學——是不智的。這些學科顯然要從慎重和嚴謹的解經中學習功課;同樣明顯的是,任何人在解釋一段經文時,要避免認為自己是處於「一張白紙」的狀態。他們應當仔細衡量前輩對經文提出的解釋,學習其他神學家創新整合的研究成果。這表示至少要花一段時間在歷史神學和系統神學領域進行廣泛的閱讀。也可以吸取其他學科的成果(例如研究文學和文學體裁的作品)。長遠來說,這些從聖經研究中抽出來投注於相鄰學科的時間,是會使人受益匪淺的。

因此,負責的聖經研究成為神學考驗的一部分,

第一方面就是在於整合所帶來的各樣挑戰。

工作

這個部分潛伏著兩極化的試探。一方面,聖經研究的範圍如此廣闊,勤奮努力的人可能會受到試探,使自己工作到筋疲力竭的地步。學習聖經語言的人,也想要在某種程度上掌握詞源學。特別是希伯來文,同源的語言很多(烏加列語,古埃及文和其他楔形文字,亞甲語,亞蘭文,與巴比倫和波斯帝國相關的語言,等等)。研究新約聖經的人,不能只學希臘文,至少還要學習一點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因為新約聖經如此頻繁地引用或引喻舊約聖經),如果想要從事認真的文本鑑別研究,還得學習敘利亞文,拉丁語和開普替語。如果是為了教牧事奉做準備而學習神學,在語言方面的要求不會如此大,但負責教導和傳講聖經的人,應當付出相當程度的努力,以期能稍微掌握聖經語言。今天,這也應該包括對語言學的粗淺認識。

當我們著手解釋聖經經文時,應當知道前輩解經的結論。對解經歷史有相當的認識,是研究聖經的學生必備的條件,而不只是自己喜歡的一種選項。但是,思想周密的傳道人和教師,需要的不只是解經歷史。他們也要避免只作過度精細的解經(請留意上述有關整合的論點)——與之相對的是,我們必須學習不同的思想體系,並與之互動。好的解經當然不只是對希臘文進行字詞分析。我們很快就會發現,自己在費心思想各種不同的文學體裁和各樣的修辭技巧。我這還沒提到那些反映當代討論的廣大輔助資料:我們對這些材料要鑽研到多深的程度,取決於我們打算服事的對象。

這樣,若我們當中有些人的氣質帶點完美主義,面對眼前各式資訊豐富的不同領域,就很容易變成工作狂了。而一個真正的工作狂,多半不是一位好配偶、一位敬虔和有智慧的父母、一位忠心的基督徒。工作本身是一件好事,卻很容易變成偶像。[1]

另一方面,說來還真是奇怪,聖經研究可以變成懶惰學生的藏身之處。他們從來不交優質的課業,但他們總是過得了關。如果他們成為牧師,可能會花很多時間工作,但那些都是沒有果效的時間,因為他們把時間浪費在閒懶的閱讀、無止境地瀏覽博客、拖到最後才預備、以及草率的工作習慣。他們沒有在生命和教義上有真正的長進(提前四14~16),反而以為自己在神學院上過神學了,現在可以看些別的書了。(一個十分幼稚的人曾對我說過,「我已經學過了,我現在不需要再繼續讀這些東西了。」)神學院的教育絕不可被看作是得到工作的一份憑據。它是一生學習和反思的開始,在喧鬧混亂的事奉工作中實踐出來。大多數的傳道人都沒有直屬上司監督,檢查他們使用時間的效率,是否誠實地利用時間。因此,這些可能讓人變成工作狂的崗位,也可能成為懶惰或沒有紀律之人的避風港。

驕傲

這個部分有許多方面。我要提出五點。

  1. 想要受到敬仰,得到認同,這樣的渴望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是根深柢固的。一方面是敬虔的肯定與鼓勵,另一方面是想要為首的私慾(像約翰三書中的丟特腓);在這兩者之間,始終不像我們所希望的可以清楚劃分,因我們的動機往往是摻雜的。想要得到認同的私慾,一樣會在神學生、牧師和神學院的教師身上。

  1. 一種特別形式的驕傲,可能會體現在當我們查考經文、寫論文或出書、預備講道和講課過程中,因為有所發現而極其享受。研究其他學科的人,也可能享受他們的工作成果和發現,像我們一樣。當然,差別在於,微生物學家和研究莎士比亞的學者,不大可能因為在他們的學科內解決了一個難題,就自以為有資格在屬靈領域得到高位。他們可能會因著自己的發現而狂喜不已,但不大可能會認為自己因為這些發現就在靈裡高人一等。然而,這正是我們所面臨的試探。我們因為精通了某些篇章而歡喜不已,但因為這些篇章是聖經的經文,我們就以為自己的精通熟練表示我們對神有更深入的認識。我們常常沒有想到,在學習聖經中真正長進的標記,與其說是我們精通(master)經文,不如說是我們被經文掌握(mastered)。

  1. 一種因聖經專業知識而產生驕傲的旁枝,潛伏在學術界的聖經專家當中,他們認為自己擅長的領域使得他們成為比別人強的牧師。我要快快補充一句,許多學術界的聖經教師的確是有這些裝備的,主要是因為他們當中有不少人曾經作過牧師或宣教士。但很多人沒有這些經歷,卻自認為有這樣的裝備。他們的缺點不一定是在處理人際關係技巧的領域;反而是與定位有關。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教師所面對的,幾乎完全是來學習的學生;而牧師所面對的是不同的年齡、知識背景、和渴慕學習聖經的程度各不相同的人群。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教師,即使任教的學校有自己的信仰告白,他們也承認自己符合告白的內容,卻必然會被新觀念吸引;牧師則知道他們肩負餵養和保護神的羊群的重任,要教導主內的弟兄姊妹堅守信仰,卻也會想要與時俱進,好使自己能成為更好的牧者。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教師通常不會投身於傳福音的工作;忠於職守的牧師則是經常與未信者互動,著重於帶領失喪的人歸向基督。

如果在兩者—一邊是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教師,另一邊是牧師—之間定位的這些區別持續二三十年時間的話,就有可能在著重點方面產生強烈的分歧。這對學術界人士來說尤其危險,正是因為他們在聖經經文方面的專業知識,使得他們有可能看不到自身的危險。畢竟聖經專家常常受邀在為牧師舉辦的會議上發言;反之,除非牧師本身是個專家,否則他們不會受邀在學術界的專業會議上發言。兩方面之間的關係是有利於聖經專家的。除非他們有牧者的心腸、經歷、和委身,否則他們自以為因著有學術訓練就會成為優秀的牧師,反而有可能不自覺地對受訓的學生造成不小的傷害。

  1. 許多的驕傲都是取決於我們比較的標準。當我們開始研究聖經時,幾乎所有的人都比我們懂得多,只有其他新生例外,其中有些人成績還不如我們哩。很快地,我們成了應屆畢業生或研究生,這時就有很多人根本達不到我們的標準。最後我們進入事奉的生活,比如說在地方教會或在聖經學院,談到對聖經的認識,我們所教導的人幾乎沒有一個能比得上我們。當然,有時我們會和其他牧師聚在一起,他們當中有一些人遠比我們能幹,或者我們參加聖經學者的學術會議,會在其中遇到一些非常聰明博學的人,使得我們明顯看到自己的局限和不足。然而,我們事奉的環境,大部分會造成我們自認為比其他人更瞭解聖經(這是真的),因此就高人一等(這卻不是真的)。我們忘記了保羅的反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 四7)。

往往是小事暴露出我們的真相。因為相對於其他人,我們成了知識方面的專家(至少在聖經領域中),我們開始表現得彷彿資訊就是一切,人際關係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對於那些有這種傾向的人來說,研讀和書本遠比待人和牧養問題更加吸引人;事實上,因為我們首要學習的書是聖經,我們就可能以學習聖經優先作為我們對人冷漠的藉口,然而,稍作反省就會看出,我們其實有部分是在追求自己的喜好。

  1. 到目前為止我在「驕傲」這部分, 已經提及神學家—尤其是聖經研究方面—可能會落入的各種傲慢自大。但是,帶罪的動機是如此複雜,所以反過來的情形也並非罕見。很多神學家,包括學生、傳道人、和學術界的聖經專家,都有可能覺得被他們所遇見的「平」信徒威脅,這些人在他們各自的行業都學有專精,如律師、醫生、會計師、公司執行長、各種科學家、富有的商界領袖、有才能的專業人士。神學家知道,這些人當中起碼有部分人並不認為神學是一種「真正的」工作。神學研究通常是被視為不著邊際的;他們的薪水肯定是較低的。如此一來,為了掩蓋我們的不安全感和隱藏的嫉妒,驕傲可能會以一種相反的方式爆發出來,阻礙了自由輕鬆的人際交往,即使在信徒之間也會如此。

最後這兩種驕傲都屬於「自以為義」這個更大的範疇。這種罪可以一直回溯到伊甸園,在那裡,亞當怪罪夏娃,而夏娃怪罪撒但自己。我們所犯的罪,幾乎沒有一件是可以脫離自以為義的。一位律法師問耶穌一個問題,因為他「要顯示自己為義」;耶穌就講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29《中文標準譯本》)。祂在別處譴責法利賽人,因為祂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十六14~15)。法利賽人和稅吏之間的分別,在於兩人當中只有一人相信自己是義的(路十八9)。換言之,自以為義是以各種不同的形式表現的。像路加福音第十章裡的那位律法師,因著自己的不足被揭露,費盡心思要扳回一城,就可能會問一個近乎愚蠢且在道德上空泛的問題,這是他自以為義的表現。像路加福音十八章裡的那位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可能表現在帶著不自覺的傲慢和優越的態度禱告。像路加福音十六章裡的那些人,自以為義可能表現在喜歡贏得人的稱讚,過於神的稱讚。這些故事的共同點是自以為義,它以上述兩種方式當中的一個,潛伏在我們驕傲的罪的背後。聖經對自以為義的解決之道,當然就是我們的稱義只有來自我們自身以外,那是唯有神才能賜予的稱義。基督耶穌為我們承擔的,是我們能藉以在神面前稱義的唯一根基;但我們越是陷於自以為義引發的各式漩渦中,我們的生活就越加證實我們還沒有全然領會這一點。

操縱經文

我們大家都見識過一些相當荒唐可笑的聖經解釋,這麼做的人,可能是出於好意,卻對任何經文都不作嚴謹的解讀。當然,聖經學者玩同樣的遊戲時,我們所使用的工具要複雜得多。然而,不要懷疑,我們當中確實有很多人還在繼續玩這種遊戲。

壓力來自多方面。一方面,我們可能希望以「安全的」解經,來強化我們自己所認信之群體內的偏差。畢竟,如果我們維護這群體中長老的立場,我們就能在這群人中得到影響力和權威。能為群體承傳的所有細節辯護的解經方式,多半會受到那群體領袖的認同。另一方面,想要在學術上受人尊敬的壓力可能推動我們,要得出與今日盛行之學術思想一致的解經結論,使我們脫離信仰告白的承傳。特別吸引某些人的,就是使用新近發展的文學「工具」,這些工具給人一個憧憬,以為可以得到教會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洞見。這兩種壓力當然都與我們在所屬群體中的定位有關,無論是在左還是在右。

對於我們當中其他一些人來說,更有吸引力的試探,是要脫離墨守陳規,而在幾乎每句經文上都能得出獨立的結論 。我們以「創新的」方法和解經自誇,漠視在我們之前兩千年以來的工作。我們當中還有一些人,是如此強烈地關注歷史效應(Wirkungsgeschichte),以致我們在任何事情上都不需做決定:也就是說,我們那麼關注某些經文或書卷的解經歷史,謹慎地研讀各家說法,使得我們的重點變成:既然解經總是極具多樣性,我們就不要太過熱衷於任何一種解經傳統,我們當極其小心,不道長短,不置可否。

若我要舉例說明解經時所面臨的各種試探,這篇文章馬上會增長三倍。但本文的重點只是——相較於大多數人,那些在解經和釋經學上訓練有素的人,比較能夠找到證據並將它們連貫起來,而得出「正確的」答案。然而,解經學的素養,包括畢生致力聖經研究所得的背景知識,未必保證就會忠實地解經。它可能只是使我們為特別「聰明」的解經辯護。

我們需要的是真心和耐心「聆聽」經文的真誠。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往往是因著下面兩種完全相反的弱點。

  1. 一方面,那些傾向於高度創意的「聰明」解經人,多半毫不重視之前已有的解經。他們如果多學習一點解經歷史,其實是可以從中得益的。更重要的是,他們需謹記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地守著」(提後一13、14)。換言之,聖經不是由分散的聰明片斷隨意拼湊而成的;反之,聖經的「純正話語」是有其「規範」(《呂振中譯本》、《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和合本》作「規模」),必須耐心地抽絲剝繭得出來的,這種規範接著就構成一個網格,將那些憑著想像創新而得的、不可靠的部分篩除掉,免得它們毀了那個規範。畢竟,耶和華見證人會也和我們擁有同樣的聖經,而且他們十分尊崇聖經權威的教義,然而,他們在聖經中找到的規範,和歷史上認信的基督教信仰大不相同。當然,大家都承認規範也有可能是不好的,這些不好的規範必須透過對每一段經文認真詳細的解經而除去。但我說的要點是更集中的。我們所有人都認為自己看得出聖經中思路的規範,但是保羅強調:並非所有的規範都是同等的。他要鼓勵提摩太採用一種「純正話語」的特定規範,而今天的解經者也應當努力遵循同樣的路徑。

  1. 另一方面,神學家們可能認為:無論取自哪條路線,只要是他們所採用的,就是純正的規範。然後,他們就會找理由來操縱在研究的經文,使之切合他們所採納的規範。因此,我們在這兩極弱點中的第一點底下提倡的德行本身—就是應採用一種更大的規範,以避免過度精細化和賣弄聰明的解經—現在反而成為第二種弱點之下的錯誤,就是容許規範享有如此大的控制權,經文反倒為了恰恰相反的理由而被操縱。

對於這兩個挑戰,我看不出有什麼萬無一失的出路。並沒有什麼決定性的關鍵或釋經方面的訣竅,能讓我們走過這腹背受敵的險境而毫髮無損。但是一個謙卑的心,從過往中學習卻不受制於它,不住地禱告求聖靈光照,願意與更有經驗和才能的人分享探討,願意被糾正,有一種熱切的心志,要忠心傳述祂所說的話,在地方教會中過敬虔的生活,好叫神得著榮耀—所有這些操練和美德,都有助於鼓勵研讀聖經的人不去操縱經文。

輕重緩急

研究聖經、進而投身認真的寫作事奉的人要注意了,因為從他們必須作出的一連串抉擇中會產生另外一些的挑戰,它們可以分為三點:

  1. 我應研究哪些主題?我應展開什麼計畫?我要讓與我簽約的出版社決定我的寫作方向嗎?還是我慎重選擇接受某些工作,為的是讓我能保留一些空閒給我認為重要或是感興趣的計劃,即使我沒有(尚未!)簽下這些計劃的合約?我研究和寫作的時間,哪些部分應當專門用來「回應」我不認同的論點,哪些應當用來寫作我所認同的論述?我應當選擇關於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的「導論」,還是寫聖經註釋或聖經神學?我要怎樣安排去編輯其他人的作品?

對於這樣的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這並不是好選擇和壞選擇的問題,而是關於抉擇和它的引申的問題。個別學者喜歡引申的主題,常常是取決於他個人的恩賜。某些學者,如柯林•赫美爾(Colin Hemer),在研究希臘羅馬和考古資料來源方面非常卓越,這些有助於使得新約聖經研究更有血有肉,但因著直覺、喜好和訓練,他們多半不會花精力(例如)寫標準的聖經註釋,或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文學作品以及它們對解釋新約聖經的影響這類的課題。有些學者,把他們的寫作生涯全都投注在一個領域,如唐納•古特立(Donald Guthrie)就專注於新約聖經導論。一些人成為一生鑽研保羅的學者,或是研究約翰的學者,不在他們所選擇的專業之外著書。極少有人能夠有精通廣闊研究領域的表現。

我最多只能提供一些如何處理這類問題的線索。照目前的情況來說(通常都有變數!),如果你能寫出一流的學術水準且易懂普及的作品,那麼就嘗試兩者兼備,並且不要讓後者吞噬了前者。盡量不要建立起一種名聲,是回應每一個人,卻極少論述自己立場的;然而,如果你能對一種明顯敗壞的趨勢作出一種戰略性的回應,進行那個計劃,正是作基督門徒的基本標誌。如果你立下心志,要從事幾個大的研究和寫作計畫,就不要讓那些小的寫作要求和邀請攔阻你,使你偏離異象。

  1. 我為誰而寫?為學者?牧師?讀許多書的平信徒?為了不信的人?為了學生?我打算寫什麼程度的作品?我要花多少時間在篇幅較短的作品(尤其是博客),相對而言,這些文章可能流傳範圍較廣,但也不會被記得太久;還是寫一些大部頭的書籍,讀者比博客要少得多,但可能在幾代之後仍可供人參考,甚至有助於形成整個學科的方向?要寫一本能被《新約研究協會專刊》(Society for New Testament Studies Monograph)或《舊約補篇》(Supplements to VetusTestamentum)系列出版的作品,可能要花上三四年的時間;然後發現出版社只印刷和銷售了大約一千本,其中大部分是由圖書館購買的。然而,這本書可能成為未來幾十年其它工作的起源,被好幾代的聖經註釋作者們引用。

我再次重申,沒有一種方程式可以決定哪種路徑是最好的。主要是取決於恩賜、恩典和呼召。但你的選擇會影響你寫作時所用的詞彙、你的註腳、你對術語的使用、你所選擇的出版社,你打算多明確快捷地教誨他人,等等。

  1. 我在寫作時如何避免「獨行俠」情結—這種情結一方面可能導致灰心絕望;另一方面則有點諷刺,它極可能造成十足的傲慢。我應當如何選擇來避開這些危險?

寫作本質上是一件孤單的工作—或者更準確說,本質上是一種單獨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需要一個人單獨完成的(不管他是否感覺孤單)。這種狀況很容易造成感性方面的扭曲。例如,大多數進行聖經研究的博士生,甚至連他們當中情緒最穩定的人,都會在兩極間搖擺不定,或是認為自己的作品是自加爾文以來最重大的神學反思,或是覺得自己研究的這種爛貨也能得到博士學位,那麼這個學位也不值什麼。顯然,這兩種認知是不可能同時成立的;通常是兩者皆非。但是,怎樣才能平息這種彷徨?更重要的是,如何改善這個寫作本身,而免去這種「獨行俠」症狀?

最理想的辦法當然就是與他人合作。這未必表示你要與別人合寫特定的論文或書。而是指你與朋友、學生、和同事分享你的工作,你也分享他們的工作。這可能是以一種半正式的討論形式進行的(例如,路益師〔C. S. Lewis〕身邊那群稱為「吉光片羽社」〔The Inklings〕的朋友圈子);或者讓你所指導的博士生閱讀和批判你的作品;或至少以非正式的方式與你的同事討論你所採用的方法和論據。特別是當你在寫不屬於你專長的領域時,通常最好是在你交稿以前,請擅長該領域的朋友閱讀和批評你的作品。與其在出書後被評論,遠不如在這個階段接受批評。務必要找一些與你觀點相當不同的讀者:你有可能從他們身上學到最多。這當然也意味著你不時也要反過來這樣幫助你的同事。

結尾的反思

瀏覽這份對於研究聖經之人所面臨的不同考驗的概述—不論「考驗」是指困難,還是指試探—我驚奇地發現它們彼此之間是何等息息相關。我們會想起加爾文說過的一段話,作為對此問題的矯正:

「謙卑是我們哲學的根基;」我始終非常喜歡屈梭多模的這句話,但更喜歡奥古斯丁的一段話。奥古斯丁說:「作為雄辯家,被問到口才流利的第一個要訣是什麼,答案是演說技巧;第二個呢?演說技巧;第三個?演說技巧;同樣的你若問我,基督信仰的法則,我會回答:第一、第二和第三法則都是『謙卑』。」[2]

我們這些人可以有這樣的自由,每週投入許多時間研讀神在聖經中那充滿恩典的自我啟示,學習以神的意念為意念,藉著神親自默示(不論是如何通過各種不同的人為作者)的話語,認真而耐心地工作,使我們能更加認識祂和祂的法則,最重要的是,使我們能更加認識那成了肉身的道。這樣的謙卑能教導我們領會神所賜無法估量的恩典。我們越以這特定恩典為大喜樂,就越不會在聖經研究的各樣考驗中跌倒。我們越高唱那蒙羔羊救贖之人的新歌,就越不會被想要自己作主的私慾引誘,越發以那位萬有之主為樂。

[1]見晚近出版的一本書:Timothy Keller, Counterfeit Gods (New York: Dutton, 2009)=提姆˙凱樂著,李正宜、廖恩淑譯,《山寨版的上帝》(台北:希望之聲文化有限公司,2013)。

[2]Calvin, Institutes(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I.ii.11。感謝 Nathan Busenitz 與 Andy Naselli 讓我注意到這段話。

經作者授權翻譯。

(英文原稿:http://s3.amazonaws.com/tgc-documents/carson/2010_trials_of_biblical_studies.pdf

No Comments Yet.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