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立場

1.接受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等普世教會共同接受的信仰
We accept the Ecumenical Creeds sunch as the Apostles' Creed and the Nicene Creed.

1.我們認同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1978年)
We agree to the 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序言

無論是今天或是在歷代基督教會中,「聖經的權威」一向是關鍵的議題。舉凡相信耶穌基督是主和救主的人,均蒙召要謙卑而忠誠地順服神的話成文的道,藉此來表明他們真是主的門徒。人若在信仰或行為上偏離聖經,便是對主不忠。聖經所說的全部是真實的、絕對可信的;承認此基要真理,我們才能徹底了解並正確告白聖經的權威。

以下的宣言重新確認聖經的無誤,表明我們對此真理的認識,並警告絕不可否認之。我們深信:否認聖經無誤,就是撇棄耶穌基督和聖靈的見證,也就是拒絕順從神所宣告的話語──而順從神所宣告的話語正是真基督徒信仰的標記。現今有些基督徒在偏離聖經無誤的真理,而世人又普遍對此教義有所誤解;面對這種情況,重新確認聖經無誤的信仰,實乃我們當務之急。

此篇宣言包括三部分:(一)宣言概要;(二)確認和否認的條文;(三)解釋說明。這篇宣言是經由在芝加哥召開的三日研討會後訂出的,參與簽署宣言概要及條文者表明:他們確認自己堅信聖經無誤,彼此勸勉,並激勵所有基督徒,要大家增進對此教義的認識了解。我們承認要在時間短促緊湊的會議上,制訂出一份文件,難免有侷限之處;我們也不認為這份宣言具有信條的份量。然而,大家聚集討論加深了我們所懷的信念,為此我們深感喜樂。我們也禱告:盼望這份我們所簽署的宣言,能使我們的神得著榮耀,促進教會在信仰、生活和使命上改革更新。

我們不是為著爭辯,而是本著謙卑和愛心將此宣言公諸人前,我們也願靠著神的恩典,定意在日後任何由此宣言而起的對話中,繼續持守這種精神。我們樂於承認:許多否認聖經無誤的人,在信仰生活其他方面並未顯出他們否認此真理的後果;而我們也知道:我們這些口裡承認此教義的人,未能在思想行為和傳統作法上真心遵從神的話,以致生活中所行的經常與此教義相左。

我們歡迎任何人根據聖經本身的亮光,提出本宣言需要增補之處。我們所宣告的,是以聖經絕對無誤的權威為根基。我們不認為我們的見證是無謬誤的,所以,任何幫助,只要能加強我們此篇為「神的話」作的見證,我們都無任感激。

宣言概要

神就是真理,凡從祂口所出的皆為真理。神已經默示聖經,為要以此向失喪的人啟示祂自己,藉著基督顯明自己是創造者與主宰、救贖主和審判者。聖經是神為祂自己所作的見證。

聖經是神自己的話,這些話是在聖靈的安排和監督下,由人執筆寫成的。所以凡聖經所論到的一切事,均具有無誤的神聖權威:凡它所確認的,皆為神的教訓,我們應當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是神的命令,我們必須順服;凡它所應許的,都是神的保證,我們應當領受。

聖靈是聖經的作者,祂不但在我們裡面見證聖經為真實,祂也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明白聖經的意思。

聖經既是神所賜的,又是神逐字默示的,它一切的教導當然也都沒有錯誤:不但在見證神對個人生命之救恩時是沒有錯誤的;在論及聖經自身寫成文字是源出於神時,以及論到神在創造與世界歷史中的作為時,也都是完全沒有錯誤。

如果「聖經是神的話,完全無謬誤」的真理,在任何方面被人貶低、局限、視為無關緊要、或是讓人用不合聖經的理論來沖淡的話,則聖經的權威勢將無可避免地遭損;而此偏差使得信徒個人和教會整體均蒙受嚴重的損失。

「確認」和「否認」的條文
第一條-我們確認聖經是神權威的話語。我們否認聖經的權威是來自教會、傳統或任何其他屬人的來源。
第二條-我們確認聖經是用以管制人類良心的最高成文標準,教會的權威隸屬於聖經的權威之下。我們否認任何教會的信條、會議、宣言擁有高過或等同於聖經的權威。
第三條-我們確認全本聖經都是神恩賜的啟示。我們否認聖經僅是對「啟示」的見證;否認聖經只有在神與人相會時,才變成啟示;否認聖經的有效性是取決於人類的反應。
第四條-我們確認那按自己形像造人的神,是用人類的語言作為祂啟示的工具。 我們否認因著人受限於被造的本質,以致人類的語言不足以作為傳達神啟示 的工具。我們更否認:人類的文化和語言因受罪惡的敗壞,以致阻礙了神默示 的作為。
第五條-我們確認神在聖經中的啟示是漸進的。我們否認應驗先前啟示的後來啟示,是為了修正前者,或會與前者產生矛。
第六條-我們確認聖經的全部和其中每一部分,包括原稿的每一個字,都是神所默的。我們否認人可以只承認聖經整體是神的默示,卻不承認其中每一部分都是神 的默示;或只承認聖經某部分是神的默示,而不承認全部聖經都是神的默示。
第七條-我們確認默示是神的工作,神藉著聖靈,透過人的寫作,將祂的話賜給我們。聖經的起源是出於神。神的這種默示的方式,對我們而言,大體上仍是奧祕。我們否認可以將「默示」視為人的洞見,或或人意識的任何巔峰狀態。
第八條-我們確認神在默示時,使用了作者們各自的性格和不同的文體,而這些作者都是祂所揀選和預備的。我們否認我們否認:神在促使這些作者使用祂揀選的字句時,壓抑了他們的風格。
第九條-我們確認聖靈的默示,雖然並未使得作者無所不知,但卻保證了聖經作者們 受感所說所寫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確可信的。我們否認這些作者因其有限與有罪,必然或偶然會將曲解或錯誤帶入神的話 中。
第十條-我們確認「默示」,嚴格說來,僅是針對聖經原稿說的。在神的護理保守下,從現存許多抄本可相當準確的確定原稿。我們更確認:聖經的抄本與譯本,如忠實表達原稿,即是神的話。我們否認原稿的不在,使得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內容受到任何影響。我們更否認:原稿的不在,使得「聖經無誤」的宣稱變為無效或無關緊要。
第十一條-我們確認聖經既是神所默示的,就是絕對正確的,以致在其所論及的一切 事上,都是真實可靠的,絕不誤導我們。我們否認聖經的陳述,有可能同時是無謬的又是有誤的。「無謬」與「無誤」表達的重點會也許有別,但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第十二條-我們確認全本聖經都是無誤的,沒有一點錯誤、虛偽和欺騙。我們否認經聖的無謬和無誤只限於屬靈、宗教或救贖的論題範圍,而不涉及歷史和科學的範圍。我們更否認:科學對地球歷史的假設,可用來推翻聖經中對創造及洪水的記載。
第十三條-我們確認使用「聖經無誤」作為神學名詞來說明聖經之完全確實可信,是適當的。我們否認:人可以使用異於聖經用法或目的的正誤標準,來衡量聖經。我們更否認聖經可以聖經記錄的現象來否定聖經的無誤,例如:缺乏現代科技的精確度、文法和拼字上的不一致、自然現象的觀察式描述、對虛謊事件的報導記載、誇張語法和約略數字的使用、主題式編排材料、平行經文不同形式的採用資料、自由選取引句等。
第十四條-我們確認聖經是前後合一和內在一致的。 我們否認:尚未解決所謂的聖經難題及不解之處,會損及聖經的真理宣告。
第十五條-我們確認聖經無誤的教義,是建立在聖經所教導的「默示」教訓上。 我們否認人可以訴諸耶穌的人性受到限制或調節,而不接受祂論及聖經的教導。
第十六條-我們確認聖經無誤的教義,是教會從古至今的基要信仰。 我們否認聖經無誤的教義是更正教經院哲學派的發明,或是回應否定性的高等批判學而設定的。
第十七條-我們確認聖靈為聖經作見證,使信徒確信神成文的話語是真實的。我們否認聖靈作這見證,是脫離聖經或是違反聖經。
第十八條-我們確認聖經的經文必須根據「文法---歷史」解經法來解釋,並要顧及其 文體類別,並要用「以經解經」的方式來解釋。我們否認可以使用處理經文或探究其背景來源的各種方法,導致將經文沖淡相對化、除去其歷史性、貶低其教訓、或否定其所宣示的作者為真。
第十九條-我們確認聖經的完全權威、絕對無謬和完全無誤,是確實了解基督教全面信仰不可或缺的。我們否確認如此認信,必會領人越來越效法基督的模樣。 我們否認聖經無誤是得救的必要條件。然而,我們更否認拒絕聖經無誤,不會為個人和教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解釋說明
我們對「聖經無誤」教義的了解,必須根據聖經論及其本身的整體教訓。此篇「解釋說明」列出我們撰寫「宣言概要」和「條文」時所依據的教義大綱。

創造、啟示和默示
三位一體的真神,用祂的話語創造了萬物,並以祂的聖言統管萬有;祂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賜人生命與祂自己相交團契,這是依據神本體內三位格之間永恆相愛交通的模式。人既是神的形像,就理當聽從神對他說的話,在敬拜順服的喜樂中來回應神。神藉著受造界和其中發生的事序來顯明祂自己;此外,自亞當以來,人類也一直都從神領受話語的信息:或是直接從神而來(如聖經所記),或是間接透過部分或全本聖經來傳遞。
亞當墮落後,創造主並未棄絕人類在最後審判之下,反而應許救恩,開始藉連串的歷史事件向人類顯明祂自己是救贖主;這些歷史事件是以亞伯拉罕家族為中心,發展至最後高潮: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現今在天上的職事和所應許的再來。在這歷史的架構中,神多次向罪人曉諭明言審判和憐恤、應許和命令,為要引領人與祂建立起一種相互委身的聖約關係;在這聖約關係中,祂要向人施百般恩典,而人則以敬拜之心回應。摩西是神所用的中保,在出埃及時將神的話傳遞給祂子民;摩西也是眾先知行列之首,神將祂的話擺在眾先知的口裡與著作中,藉他們向以色列人傳講。神使用此連續不斷傳遞信息的方式,目的在於堅立祂的聖約,這是藉著使祂的子民知道祂的聖名(即祂的本性)和祂的旨意(即對現今與未來的命令和目的)達成的。此「神之代言人」先知行列,到了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祂自己本身是先知,比先知更大)和第一代基督徒的使徒和先知時,就告終結。當神說出最後最高潮的信息(即祂向世人所說關於耶穌基督的話)並經由使徒們闡釋明白之後,系列的啟示信息到此為止。從此之後,教會要靠「神已說過的、也是為每個時代所說的話」來生活,來認識祂。
在西乃山,神將祂的聖約條文寫在石版上,作為祂永遠的見證,長久為人所知曉。在先知和使徒啟示時代的全程中,神促使人寫下祂所賜給他們與藉他們傳揚的信息,連同神和祂百姓相交的可稱頌的記錄,加上對聖約生活的道德反省,以及對聖約憐憫所發的讚美禱告各類記錄,就形成了聖經。「聖經文獻的寫成是神所默示的」此一事實,乃是對應「先知口傳的話是神的默示」之事實:雖然作者的個性會從他們所寫的作品中表現出來,但所寫成的話都是神所立定的。因此,凡聖經所說的,就是神所說的;聖經的權威就是神的權威;因為神是聖經的終極作者。神透過祂所揀選與預備的人,藉著他們的思想和言語賜下聖經;使他們在自由與信實裡「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根據「聖經是源出於神」此項事實,我們必須認定聖經是神的話。

權威:基督與聖經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成為肉身的道,是我們的先知、祭司、君王;祂也是神與人交通的真正中保,正如祂是神一切恩典賞賜的真正中保一樣。耶穌基督給人的啟示並不僅是話語而已,祂也藉著祂的臨在和作為將父神彰顯出來。然而,祂所說的話是至為重要;因祂是神,祂所說的話都是從父神而來,而且祂的話也將在末日審判世人。
耶穌基督是所預言要來的彌賽亞,祂乃是聖經的中心主題。舊約聖經前瞻祂的來臨,新約聖經則回顧祂的初臨,並期盼祂的再來。聖經正典既是神所默示的,因此就是基督最權威的見證。所以,凡不以這位歷史的基督為焦點的釋經法,我們都不能接受。我們必須依照聖經的本質來對待聖經—即父神對道成肉身之聖子所作的見證。
舊約正典在耶穌的時代就已告完成。新約正典也是已經完成,因為今天已不會再有新的使徒,為歷史的基督作見證。在基督再來之前,不會再有新的啟示(此與「聖靈光照我們明白現存的啟示」不同)。「正典」基本上是由聖靈默示而創作的;教會的責任,是要辨認出神已經創作的正典,並非由自己另訂安排一套正典。
「正典」一詞,乃準則或標準之意,是「權威」的指標,其意是指「統治和掌管的權柄」。「權威」在基督教而言,屬於「啟示的神」,這啟示一方面是指「耶穌基督,那永活的道」;另一方面是指「聖經,那成文的道」。然而,基督的權威和聖經的權威是同一的。基督作為我們的先知,祂見證說:聖經上的話是不能廢去的;基督作為我們的祭司與君王,祂委身其在世生命來實現成全律法和先知書上的話,甚至甘心受死,為了順從經上有關彌賽亞的預言。由此可見,祂既認為聖經中是為祂和祂的權威作見證,祂自己就藉著順服聖經來見證聖經的權威。祂自己既順從在其聖經(即我們的舊約聖經)中父神所賜的指示,祂就要求門徒也這樣做—然而,不是分開、乃是聯合使徒為祂自己所作的見證;此使徒見證乃是基督親自執行的:藉著祂所賜的聖靈,默示使徒寫成的。所以,基督徒若要表明自己是主忠心的僕人,就要順從神在先知與使徒著作中所賜的教訓,即合在一起的新舊約聖經。
基督和聖經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為真,因此,基督和聖經合而為一,成為一體同源的權威。據此立場而言,「從聖經來詮釋的基督」與「以基督為中心、宣揚基督的聖經」兩者誠屬一體。既然從「默示的事實」來看,我們可以說:聖經說的話,就是神的話;同樣地,從所啟示的「耶穌基督和聖經之間的關係」來看,我們也可以宣告:聖經說的話,就是基督說的話。

聖經無謬、聖經無誤、聖經解釋
聖經既是神默示的話,為基督作權威的見證,理當是絕對無謬的(infallible)和絕對無誤的(inerrant)。「無謬」和「無誤」這兩個負面用詞有其特殊的價值,因為它們明確地保障了非常要緊的正面真理。
「無謬infallible」一詞表明「既不誤導人,也不被人誤導」的特性,所以,此詞在範疇用語上絕對地保證「聖經在凡事上都是確實、穩固、可靠的準則與指引」的真理。
「無誤inerrant」一詞亦然,它表明「毫無虛假或錯誤」的特性,所以,此詞保證「聖經所有的聲言敘述,都是全然真實可信」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