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西緬教我們學習解經講道[1] Expository Preaching: Charles Simeon and Ourselves 巴刻(J. I. Packer)著 巴刻(1926-2020),是著名基督教神學家,多本作品的作者。 周俞雲翔譯 查爾斯˙西緬(Charles Simeon, 1759-1836)是聖公會歷史中一位傑出的福音派傳道人。他鼓舞了當代福音派的許多傳道人,首先是因為他作為傳道人以及傳道人的良師益友,具有可做楷模的生活方式。他起初被聖公會的精英所鄙視,最終,他的影響力在英國教會的記錄中幾乎是史無前例的。不過,西緬持續的影響更多地在於他講道學的理論,也是這篇文章的主題。 解經講道的定義 倘若我們想要支取查爾斯˙西緬作為解經講道理論家的智慧,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楚我們說的解經講道是甚麼意思。這是必需的,因為解經這個詞經常被用於有限的意義上,僅僅表示一篇從較長的經文傳出的講章。例如,布萊克伍德(Andrew Blackwood)寫道:「在這裡,解經講章是指從聖經中長於兩、三節的經文發展出來的講章。……解經講章意味著按照文本處理一段相當長的經文。」[2] 他繼續建議年輕的牧師,也許應該「每月傳講一篇」這樣的講章,[3] 並且就相關技巧的問題給予提示。 我並未暗示布萊克伍德的用法對任何目的而言都是不允許的,但我必須提出,它對我們眼前的目的而言過於狹隘——光是因為一個理由就夠了,即它會排除查爾斯˙西緬的大部分講章,只剩下少量(你們看,他所用的經文太短了!)。我們會發現,定義「解經式」講道的方法,更好的不是按照經文的長度,而是按照傳道人處理經文的方式;更好是說:解經講道是傳道人認識聖經是永生神活潑的道,並且單單渴望聖經能自由地對有罪的人說出它自己的信息;因此,傳道人從經文講道,並且像清教徒所說那樣,在講道的時候努力「打開」它,或者,用西緬的話來說,「把經文的內容帶出來」;他講道的整個目標就是向他的聽眾指出,經文如何對他們談論神和他們自己,並且帶領他們進入巴特(Barth)所謂之「聖經裡奇怪的新世界」,為了叫他們可以遇見那個世界的主。 因此,解經講道的實踐預先假定,聖經和福音記錄了聖經文字與這位說話的神之間的關係;這位神就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這樣為這個概念下定義,我們可以說,西緬傳講的每一篇講章都是解經講章;當然,我們還可以補充說,我們自己傳講的每一篇講章也都應該是解經式講章。我們或者可以問,在基督的教會裡,還有傳講其他類型講章的空間嗎? 我們當代環境中的解經講道 明白了解經講道是甚麼以後,接著,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為甚麼我們現在對解經講道如此感興趣。幾乎在六十年以前,布萊克伍德教授就美國的景象寫道:「各地的牧師都開始關注解經講道」,[4] 可是,我們今天也是一樣。我們最好停下來問問自己,為甚麼會這樣呢?在這種關注背後的是甚麼?在這些日子,為甚麼我們都在思考、著寫、和談論解經講道?我確信,我們在尋求的,不只是處理較長經文的一些提示。我們需要的幫助,是在更深層次上的。 我想,困擾我們的是,福音派強而有力之講道的古老傳統——在英國,懷特腓德(Whitefield)、衛斯理、貝瑞奇(Berridge)、西緬、哈斯藍(Haslam)、和萊爾(Ryle)的傳統——已經逐漸消失,而我們不知道如何復興它。我們覺得,我們這些傳道人雖然竭盡全力,仍然未能恰當地對人的靈魂說話。換句話說,在我們現代對解經式講道的關注背後,是對我們自己的事工深深的不滿。 約翰˙歐文(John Owen)在十七世紀寫了一篇吸引人的短文,題目是《一位英國老清教徒的品格》(The Character of an Old English Puritane, 1646),我們在其中學到,這樣的人「認為最好的講道絕大多數內容是關於神,而不是人」。[5] 我認為,我們自己持續的懷疑是,我們自己講道的內容過多的時候與人有關,而沒有足夠關於神的內容。我們有一種不安的感覺,就是那些飢餓的羊群仰望著我們,卻沒有真的被餵飽。不是我們沒有嘗試把生命的餅擘開給他們;只是任憑我們如何努力,我們的講章都是沉悶、平淡、平庸、冗長乏味,而且不是很有營養。我們(很自然地)試圖用這種想法安慰自己:講道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或者熱心的勸告、組織、管理、籌款已經足以改進講壇的無效了;但是我們重新再讀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我說的話、講的道……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我們就再次感到不安,我們再次得出結論,就是我們的事工缺少了某些東西。這當然是我們今天這些福音派人士對解經講道這個題目如此著迷的真正原因:因為我們想知道,怎樣可以重新獲得過去傳福音的人大有能力的那種權柄和膏抹,讓罪人謙卑,教會得以建立。 查爾斯˙西緬:模範的傳道人和講道者 當我們問「甚麼是解經講道?」的時候,我們的問題其實是:「我們怎麼能夠學習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傳講神的道?」要使我們的講章達到的目標,講道的秘密何在?為了幫助我們回答這些問題,我們要借鑒英國牧師查爾斯˙西緬的智慧,他是劍橋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Cambridge)的研究員,在那個城市的聖三一教區教堂(Holy Trinity parish church)任職教區牧師五十四年,從1782年一直到他在1836年去世為止,享年77歲。大家都認為他是個卓越的傳道人,他也將指導學生和年輕傳道人視為他畢生工作的核心。 西緬是一位英國上流社會的紳士,他的父親是一位富有的律師。西緬是一位有趣而又有點古怪的人;他講話極度清晰,彬彬有禮而有說服力,而且幾乎對一些小事情過分地一絲不苟(你可以說他是個挑剔的人),他穿著時髦,有個尖下巴,身體和面部表情幾乎近於古怪,他是個很容易讓人取笑的人,許多人也確實這樣做了。在這一點上,他的急性子、濃厚的幽默感和貴族風格對他並沒有幫助;他終身都是個單身漢,沒有人幫助他脫離他那些古怪的行為。 然而,關於他的重要事實是,他很堅定、徹底、頭腦清晰、熱心和熱情洋溢(有時候,他就像在他之前的懷特腓德一樣,會在講壇上哭泣),他有深切的真誠、同情心、仁愛、和謙卑,並且完全委身於傳講和教導聖經,為了讓人們充分認識基督和祂的救恩。在他大部分的服事中,就是每個星期天在聖三一教堂講道兩次,他的會眾不斷增長,直到每星期平均有1,100 人。 在神學上,西緬刻意遠離當時的福音派辯論,對體系不以為然,而是照著他的經文的方向,在某一天宣告他是加爾文派,又在另一天說他是亞米念派。不過,事實上,那些陳述留給人的影響,與他的實際情形不盡相同,他對教義並非漠不關心或膚淺;他一直是個改革宗的奧古斯丁派,符合聖公會的信綱和公禱書,而他的講章總是直接出於聖經。布朗(John Brown)所著之《自我解釋的聖經》(Self-Interpreting Bible)是來自蘇格蘭的一本巨大的研究工具,西緬一直依賴它,用教理問答的方法閱讀聖經正典,作為持續來自神的呼召,要悔改和公義、相信、盼望、和愛,這一切都聚焦於神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復活、和統治所展示的恩典和憐憫。在他2,536個講章大綱中,他一直在探討這些論題,讓每一段新的經文塑造其內容,完成了無數新的講章,卻從來沒有偏離用他所講的一切話來推動向成人傳揚福音派的敬虔這個目標。 隨著歲月的流逝,指導學生走向成熟,使他們成為下一代的福音派領袖,越來越成為西緬事奉的焦點。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那個時代,英國教會竟然沒有為任何形式的教牧事工提供任何準備,讓年輕傳道人獲得工作上的技能;在這樣的時代,西緬卻為以後的牧師每兩週舉行一次講道課程,通常會有15至20人參加,再加上每週一次的談話會,或許吸引80個人,他在回應學生的問題時,經常討論講道的各個方面。西緬見到了《如何撰寫講章》(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一書;該書是十七世紀法國更正教傳道人克勞德(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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