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西緬教我們學習解經講道

查爾斯˙西緬教我們學習解經講道[1]

Expository Preaching: Charles Simeon and Ourselves

巴刻(J. I. Packer)著

巴刻(1926-2020),是著名基督教神學家,多本作品的作者。

周俞雲翔譯

查爾斯˙西緬(Charles Simeon, 1759-1836)是聖公會歷史中一位傑出的福音派傳道人。他鼓舞了當代福音派的許多傳道人,首先是因為他作為傳道人以及傳道人的良師益友,具有可做楷模的生活方式。他起初被聖公會的精英所鄙視,最終,他的影響力在英國教會的記錄中幾乎是史無前例的。不過,西緬持續的影響更多地在於他講道學的理論,也是這篇文章的主題。

解經講道的定義

倘若我們想要支取查爾斯˙西緬作為解經講道理論家的智慧,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楚我們說的解經講道是甚麼意思。這是必需的,因為解經這個詞經常被用於有限的意義上,僅僅表示一篇從較長的經文傳出的講章。例如,布萊克伍德(Andrew Blackwood)寫道:「在這裡,解經講章是指從聖經中長於兩、三節的經文發展出來的講章。……解經講章意味著按照文本處理一段相當長的經文。」[2] 他繼續建議年輕的牧師,也許應該「每月傳講一篇」這樣的講章,[3] 並且就相關技巧的問題給予提示。

我並未暗示布萊克伍德的用法對任何目的而言都是不允許的,但我必須提出,它對我們眼前的目的而言過於狹隘——光是因為一個理由就夠了,即它會排除查爾斯˙西緬的大部分講章,只剩下少量(你們看,他所用的經文太短了!)。我們會發現,定義「解經式」講道的方法,更好的不是按照經文的長度,而是按照傳道人處理經文的方式;更好是說:解經講道是傳道人認識聖經是永生神活潑的道,並且單單渴望聖經能自由地對有罪的人說出它自己的信息;因此,傳道人從經文講道,並且像清教徒所說那樣,在講道的時候努力「打開」它,或者,用西緬的話來說,「把經文的內容帶出來」;他講道的整個目標就是向他的聽眾指出,經文如何對他們談論神和他們自己,並且帶領他們進入巴特(Barth)所謂之「聖經裡奇怪的新世界」,為了叫他們可以遇見那個世界的主。

因此,解經講道的實踐預先假定,聖經和福音記錄了聖經文字與這位說話的神之間的關係;這位神就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這樣為這個概念下定義,我們可以說,西緬傳講的每一篇講章都是解經講章;當然,我們還可以補充說,我們自己傳講的每一篇講章也都應該是解經式講章。我們或者可以問,在基督的教會裡,還有傳講其他類型講章的空間嗎?

我們當代環境中的解經講道

明白了解經講道是甚麼以後,接著,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為甚麼我們現在對解經講道如此感興趣。幾乎在六十年以前,布萊克伍德教授就美國的景象寫道:「各地的牧師都開始關注解經講道」,[4] 可是,我們今天也是一樣。我們最好停下來問問自己,為甚麼會這樣呢?在這種關注背後的是甚麼?在這些日子,為甚麼我們都在思考、著寫、和談論解經講道?我確信,我們在尋求的,不只是處理較長經文的一些提示。我們需要的幫助,是在更深層次上的。

我想,困擾我們的是,福音派強而有力之講道的古老傳統——在英國,懷特腓德(Whitefield)、衛斯理、貝瑞奇(Berridge)、西緬、哈斯藍(Haslam)、和萊爾(Ryle)的傳統——已經逐漸消失,而我們不知道如何復興它。我們覺得,我們這些傳道人雖然竭盡全力,仍然未能恰當地對人的靈魂說話。換句話說,在我們現代對解經式講道的關注背後,是對我們自己的事工深深的不滿。

約翰˙歐文(John Owen)在十七世紀寫了一篇吸引人的短文,題目是《一位英國老清教徒的品格》(The Character of an Old English Puritane,  1646),我們在其中學到,這樣的人「認為最好的講道絕大多數內容是關於神,而不是人」。[5] 我認為,我們自己持續的懷疑是,我們自己講道的內容過多的時候與人有關,而沒有足夠關於神的內容。我們有一種不安的感覺,就是那些飢餓的羊群仰望著我們,卻沒有真的被餵飽。不是我們沒有嘗試把生命的餅擘開給他們;只是任憑我們如何努力,我們的講章都是沉悶、平淡、平庸、冗長乏味,而且不是很有營養。我們(很自然地)試圖用這種想法安慰自己:講道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或者熱心的勸告、組織、管理、籌款已經足以改進講壇的無效了;但是我們重新再讀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我說的話、講的道……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我們就再次感到不安,我們再次得出結論,就是我們的事工缺少了某些東西。這當然是我們今天這些福音派人士對解經講道這個題目如此著迷的真正原因:因為我們想知道,怎樣可以重新獲得過去傳福音的人大有能力的那種權柄和膏抹,讓罪人謙卑,教會得以建立。

查爾斯˙西緬:模範的傳道人和講道者

當我們問「甚麼是解經講道?」的時候,我們的問題其實是:「我們怎麼能夠學習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傳講神的道?」要使我們的講章達到的目標,講道的秘密何在?為了幫助我們回答這些問題,我們要借鑒英國牧師查爾斯˙西緬的智慧,他是劍橋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Cambridge)的研究員,在那個城市的聖三一教區教堂(Holy Trinity parish church)任職教區牧師五十四年,從1782年一直到他在1836年去世為止,享年77歲。大家都認為他是個卓越的傳道人,他也將指導學生和年輕傳道人視為他畢生工作的核心。

西緬是一位英國上流社會的紳士,他的父親是一位富有的律師。西緬是一位有趣而又有點古怪的人;他講話極度清晰,彬彬有禮而有說服力,而且幾乎對一些小事情過分地一絲不苟(你可以說他是個挑剔的人),他穿著時髦,有個尖下巴,身體和面部表情幾乎近於古怪,他是個很容易讓人取笑的人,許多人也確實這樣做了。在這一點上,他的急性子、濃厚的幽默感和貴族風格對他並沒有幫助;他終身都是個單身漢,沒有人幫助他脫離他那些古怪的行為。

然而,關於他的重要事實是,他很堅定、徹底、頭腦清晰、熱心和熱情洋溢(有時候,他就像在他之前的懷特腓德一樣,會在講壇上哭泣),他有深切的真誠、同情心、仁愛、和謙卑,並且完全委身於傳講和教導聖經,為了讓人們充分認識基督和祂的救恩。在他大部分的服事中,就是每個星期天在聖三一教堂講道兩次,他的會眾不斷增長,直到每星期平均有1,100 人。

在神學上,西緬刻意遠離當時的福音派辯論,對體系不以為然,而是照著他的經文的方向,在某一天宣告他是加爾文派,又在另一天說他是亞米念派。不過,事實上,那些陳述留給人的影響,與他的實際情形不盡相同,他對教義並非漠不關心或膚淺;他一直是個改革宗的奧古斯丁派,符合聖公會的信綱和公禱書,而他的講章總是直接出於聖經。布朗(John Brown)所著之《自我解釋的聖經》(Self-Interpreting Bible)是來自蘇格蘭的一本巨大的研究工具,西緬一直依賴它,用教理問答的方法閱讀聖經正典,作為持續來自神的呼召,要悔改和公義、相信、盼望、和愛,這一切都聚焦於神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復活、和統治所展示的恩典和憐憫。在他2,536個講章大綱中,他一直在探討這些論題,讓每一段新的經文塑造其內容,完成了無數新的講章,卻從來沒有偏離用他所講的一切話來推動向成人傳揚福音派的敬虔這個目標。

隨著歲月的流逝,指導學生走向成熟,使他們成為下一代的福音派領袖,越來越成為西緬事奉的焦點。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那個時代,英國教會竟然沒有為任何形式的教牧事工提供任何準備,讓年輕傳道人獲得工作上的技能;在這樣的時代,西緬卻為以後的牧師每兩週舉行一次講道課程,通常會有15至20人參加,再加上每週一次的談話會,或許吸引80個人,他在回應學生的問題時,經常討論講道的各個方面。西緬見到了《如何撰寫講章》(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一書;該書是十七世紀法國更正教傳道人克勞德(Jean Claude)所著,由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帶領悔改信主、不從國教、並且寫了〈萬福源頭〉(Come, Thou Fount of Every Blessing)這首詩歌、歿於1790年的羅賓森(Robert Robinson)翻譯;閱讀此書之後,西緬在聖公會牧師當中提升講道標準的熱情更專注了。

西緬在1796年重新出版了《如何撰寫講章》這本書,更正和改進了翻譯,刪除了羅賓森雜亂和反對聖公會的註解,並且附加了一百篇講章「概略」(skeletons)。每一篇「概略」都包含了引言、標誌著論題內容分段的主題標題、可以發展每一個思想的解經材料、以及給聽眾的應用,或者(他有時候會說)告訴聽眾如此展開的經文向他們說明的內容。這就產生了他的鉅著,長達21卷的鉅作,最後版本的全名是《應時的講章(主要是概略的形式)……形成新舊約聖經每卷書的註釋;附克勞德〈如何撰寫講章〉譯本改進版》(Horae Homileticae or Discourses (Principally in the form of Skeletons) … forming a Commentary upon every Book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to which is Annexed an Improved Edition of a Translation of Claudes 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 )。1833年,西緬在74歲的時候,完成了這項巨大的努力。

現在,西緬知道自己是個名人,是英國教會裡最為人所知的牧師之一,並且相信這項工作在提升講壇的標準上有重大的意義,他就大膽地把這書呈獻一本給英王威廉四世、每一位大主教一本、歐洲和美洲所有主要的圖書館各一本,以及劍橋大學每個學院的圖書館各一本。

西緬在他的標題中稱這書為整本聖經的註釋,那是個啟發人、卻又可以理解的誇張名稱。雖然那不是一份專業的聖經學術作品,卻全面地提出了西緬認為之整本聖經的一貫信息,也就是福音派信仰內部之實際勸勉和頌讚的輪廓,是像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懷特腓德、約翰˙牛頓(John Newton)、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等人所理解、闡述、和活出的信息。西緬夢想著,無論老少的牧師使用他的大綱,有助於他們像他那樣去創作和傳講講章,有平穩禮貌的風格,卻有雷鳴般的力量,搜尋其實質,因為聖靈膏抹了他們的內心,口唇就熱情地傳講這些講章。他在給朋友的信中寫道:「假如它帶領無知的人傳講真理,懶惰的人竭盡全力,軟弱的人獲得寫他們自己[講章]的能力,忙碌和勤勉的人做得比他們原來做的更多,並且得到更好的效果,我的勞苦就得到豐富的報酬了。」「我希望,只要我還能禱告,我祈求神對它的賜福就會一直升到祂的面前。」[6] 我們並不知道西緬的夢想實現了多少,可是那作品本身是重要的,它既鮮明地描繪出敬虔,又威嚴地說明了講壇辭令——就如我們說的交流——的持久原則。就算沒有測試全部,我們可以自然地假設,西緬在出版那些大綱以前,曾親自傳講過它們當中的絕大多數,甚至全部。

西緬之大綱的精華和特質在於,它讓傳道人(我們假設,他們像他那樣是有眼可看的)看見,他們如何能夠維持這個感受,即經文正通過他講的話作工並說話,以及經文正通過整篇講章展示、闡述、和促進一個關鍵的概念。西緬會同意已故的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他說明並促進「一篇講章,一個思想」的格言,並且大膽地推出它的推論:傳道人心裡若從經文得到多過一個思想,就應該在講壇上從經文傳講多過一篇講章。西緬用詞大眾化的流暢,符合他那個時期的文化(對我們似乎是過時的),是有原因的,但是在處理文本的技巧上,西緬遠遠領先我們今天的許多人,我們應該努力嘗試去追上他。

西緬對講章的理論

假設我們能夠把時光倒退兩個世紀,在西緬的講道課程或對話會上提出我們的問題,他會對我們說甚麼呢?記錄表明他希望提醒我們的一些事情。

作為一個非常實際的人,他會從一開始就說:解經講章是講章,因此,必須遵從講道結構普通形式的規則。否則,無論它們的內容有多好,它們都不會達到目的。

史米斯(Charles Smyth)法政牧師寫道:「西緬幾乎是頭一個……體會到教導人如何講 道並且發現如何做到是完全可能的。」[7] 在他出版的《如何撰寫講章》中,和他與學生共處的時候,西緬都孜孜不倦地努力教導基本的功課。一篇講章是單一的言論,因此,它必須具有單一的主題。它的分段(應該清楚標明,幫助聽眾跟隨和記得)應該像望遠鏡的接頭。「每個連續的分段……應該像額外的鏡片,把你那段經文的主題拉得更近,讓它更為清楚。」[8]

為了有效的交流,必須避免所有含糊不清和矯揉造作的表達形式。論到他自己那2,536篇概略,西緬寫道:「在每一次講話裡,作者一貫地向自己提出三件不可或缺的需要;構思的完整性;編排的條理性;用詞的簡明性。」[9] 既然講章是為了訓誨,它一定不能超出會眾所能理解的(「不要傳講你不能說清楚的,卻要傳講你的會眾能夠接受的」[10])。它也不能太長,否則,聽眾們的注意力就會消失,而且,「當人們覺得厭煩和疲倦的時候,在那個場合使他們更多得益的機會就小了。」[11]

西緬會進一步提醒我們,一篇講章的長度要與它該有的長度相等,在講壇上不自然和單調的講話,很快就會讓人覺得那篇道非常冗長。西緬自己表現出威嚴的迫切感和在講壇上不停的動作(他說,他用嘴巴、眼睛、和手講道)會讓人們聆聽一個小時,所以,他猜想,自己在概略中創作的講章材料只需要不到半個小時就能講完,而在他看來,對初信的人以及很多其他的人來說,已經相當長了。再一次指出,講道不僅是講課,它的目標是比僅僅傳授資訊更進一步。「[會眾的]悟性必須得到資訊,不過使用的方法……要影響到內心,或者安慰聽眾,或者激發他們做出敬虔、悔改、或聖潔的行為。」[12] 克勞德在別的地方指出,講章有三個目的——「訓誨、取悅、和影響」:[13] 引言主要是為了取悅,要贏得聽眾的興趣和好感;解經的部分是為了訓誨,贏得聽眾的頭腦和判斷;而應用的部分就是要影響,贏得聽眾的心和意志。西緬補充說,倘若可以的話,不要在講壇上開玩笑(「那是個非常令人不快的風格和方式」[14]),或者講一些奇怪、想像出來的事情(「講壇是良好、自然感覺的所在地,也是好人良好意識的所在」[15]),而讓你的信息變得低劣。

至於你傳講講章的方式,要像你與一位年長和敬虔的長輩談話那樣:一方面,這會讓你避免過度的拘謹,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不合適的放肆言行。[16]

這些等等,直到最好的發聲方法。

西緬會說,忽視了這些規則,無論你的內心和內容有多好,你的講道理所當然會失敗,因為你不能達到交流的效果。此外,他會補充說,這種失敗沒有任何藉口;因為只要不怕麻煩,任何人都能掌握從講壇有效交流的藝術。威爾森(Daniel Wilson)在他紀念西緬的文章裡講了同樣的話:「只要趁早盡力,堅持不懈地使用得到有效教導的能力,也不會有任何人缺乏吸引其他人之注意力的方法。當人們的心專注於其他主題時,每一個人都能夠是清楚、可以理解、和有趣的,為甚麼在信仰上卻不能呢?」[17] 當然,這需要時間——威爾森在同一個段落裡指出,「[在西緬的講章裡]只有少數花了他少過十二小時的研讀,很多用了雙倍的時間。」可是,作為講道的人,我們誰會不情願付出這樣的時間呢?

從聖經的經文講道

以上會是西緬對我們提出的第一個要點。然後,他會繼續提醒我們,解經講道的特性應該是根據經文。根據他的說法,傳道人的任務不是把經文沒有的意思強加在它們身上,也沒有並列,僅僅使用經文作為依據,把從別處得來的一般反思掛在上面(「這種講道令人極為厭惡」[18]);它恰恰是闡述,把神放在經文裡的意思取出來。西緬說:「除非我滿意地覺得我已經知道神在經文裡的心意,否則我絕不講道。」[19] 對於他所謂加爾文派和亞米念派的「系統基督教」,他一直難以釋懷,幾乎爆發處理,因為他相信,按照他們的體系閱讀聖經,這兩方都沒有公平對待所有的經文。他認為要做個「讀聖經的基督徒」,而不是體系的奴隸,所以,要讓整本聖經一直陪伴著你。無論我們是否同意這是明智地說出那一點的方法,我們至少必須贊同西緬所說的,「用不變的規則……讓神話語的每一部分發出它充分和適當的力量。」[20]

應該謹慎地挑選講道的經文,因為講章應該完整而充分地出自那段經文,「就像榛子的果仁,而不是……出自胡桃的那些零碎果仁。」[21] 因此,不要使用過長的經文而無法妥善處理,而另一方面,「永遠不要挑選沒有完整意義的經文:因為只有傲慢和愚蠢的人才會嘗試用一、兩個沒有表明任何意思的詞來講道。」[22] 所選出的經文應該塑造講章,「以致聖經裡沒有其他經文可以適合這篇講道」,[23] 而且,一定不允許任何不適合該處經文的意思侵入這篇講章。正如西緬非常明白,自由而帶著權柄講道的主要秘密就是知道,你在講的正是你用的經文所說的,所以,你的話能夠適當地要求「把你的經文簡化為一個簡單的命題,將它寫下來作為經線;然後用經文本身作為木頭;用它所包含的不同用詞來說明這主要的觀念。把那些用詞擰入聽眾的頭腦裡。螺絲釘是所有機械動力中最強的……,只要把它轉動幾次,幾乎沒有甚麼力量能夠把它拉出來。」[24]

司布真(C. H. Spurgeon)不相信要持續闡述聖經的整卷書,因為那會增加讓會眾感到沉悶的風險,而西緬就像司布真、克勞德、和過去和現在大多數的復興傳道人一樣,找尋一節帶有關於神和我們自己之具體信息的經文,就好像它對在閱讀、思想、和禱告的傳道人說:「用我講道吧。」但是,西緬之概略中的所有經文都充分地放入經文的上下文裡,確保它們不會成為傳道人的藉口,說出不是它們自己所講的話。

以解經講道作為教義性的講道

我想西緬接著要告訴我們的是:解經講道必須具有教義的基礎。讓我解釋一下,以免有人誤解這一點。正如西緬一樣,我不是說解經講章應該有教義講座的形式,它們也不應該被經文本身沒有使用的神學術語壓垮了——我們可以說,那種術語是越少越好。重點是:教義之於聖經,就像科學之於大自然一樣。科學家之於大自然如何,解經講道者之於聖經也應該如何。

僅僅因為研究了大自然現象證明和體現的定律,科學家能夠個別向至今為止觀察了這些現象卻不能理解的非科學家解釋。同樣,認識教義(神的作為所彰顯的真理和原則)的解經者,能夠用一種方法看見和說出每一段特定經文的重要性和含義,而那是另一個人做不到的。這就是他蒙召去做的事情:根據信仰類比(analogy of faith)打開個別的經文,也就是按照聖經所體現之教義的真理這個廣泛的架構。

在他的一生中,西緬不需要強調這點,因為他始終都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就像我們看見的,他認為,無論是加爾文派還是亞米念派的傳道人,典型的錯誤並不是在他們的解釋中忽略了信仰類比,而是過於嚴格地應用它。然而,他相當明確地公開表示這個原則(他寫道:在解經時,「我心中已經想到信仰類比」[25]),而且,我認為,要是他現在能夠對我們說話,他會極力強調這一點。因為他自己的講道是徹頭徹尾地合乎教義,充滿了對聖經裡偉大之真理基礎清晰而確切的(雖然經常是不顯突兀的)構想——神、創造、罪惡、三一神的救恩計劃、代贖、恩典的工作、恩典的媒介、教會——我們會懷疑,比較之下,他會發現,我們原想要做的解經講道,從教義的觀點來看確實模糊不清。

我們也會懷疑,就像他告訴他那個年代的傳道人,他們處理經文的手法過於難懂和不平衡,因為他們過度專注於教義問題,他會告訴我們,我們的處理過於難懂和不平衡,因為我們過度忽略了它們;他會說,因為我們都有少數主題是我們特別喜愛的,我們在每一段經文都能夠看見它們,卻遺漏了聖經的一大片教導,沒有觸及它們,就好像我們不知道它們的存在那樣。

無論如何,事實似乎是,保持人解釋某段經文的常規方法,部分在於徹底了解整本聖經的教義內容,最好的證據就是西緬自己已經出版的2,536篇講章,它們始終維持了顯著之多樣的論題、清新感、和充分的內容。

傳福音和以神為中心的講道

接著,西緬會提醒我們,解經講道要具有傳福音的內容。它們總會以某種方式將福音既是啟示又是補救這兩方面;它們總會用某種方法闡明罪和恩典這兩個論題;因為整本聖經就是在談論這些事情。因此,它們總是有三重的傾向——「使罪人謙卑;來高舉救主;為提倡聖潔」[26]——因為那就是聖經和它每一部分的傾向。無論要處理神全備計劃的哪一部分,解經講道都會將之與「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連在一起,因為我們可以說,整本聖經的啟示圍繞著的中心就是在髑髏地的基督。西緬在這方面跟隨著保羅,堅持認為「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是他全部的信息。西緬會說,除非傳道人看見,並且把他的經文適當地放在與基督的關係裡,否則,他就沒有合乎聖經地處理它們。假如解經的人看不見髑髏地,那就表明他迷失了方向。再一次,西緬自己的講章為他在這裡的原則提供了最好的例證。[27]

我想他會對我們提出的第五點是:解經講道必須具有以神為中心的觀點。打開聖經之看法的鑰匙在於一個洞見,即它真正的主題並不是人與他的宗教,卻是神和祂的榮耀;我們由此得知,神是每一段經文真正的主題,因此,必須是每一篇解經講章的真正主題,正如祂是西緬自己講章的主題一樣。再一次,這是西緬能夠在他那個時代認為理所當然的要點,不過,他需要在這一點上勸誡我們;因為我們傳承了十九世紀後期的看法(而且其程度可能超過我們自己所意識到的),把人放在舞台的中央,甚至在宗教裡也是如此;在屬靈的領域裡,我們的思想和興趣已經習慣上和壓倒性地以人為中心。

事實上,我們到底在傳講甚麼呢?人——人和他的宗教、他的需要、他的問題、以及他的責任——因為對整個世界來說,人似乎是宇宙中最重要的存在,而聖父和聖子僅僅是為了人而存在的。

這個時代把人看為偉大,卻把神視為渺小、感情用事,福音派的基督教世界並不比外面的世界好到哪去。西緬會告訴我們,我們把事情顛倒了;除非我們尊重神,把祂放在我們信息的中心這個正確位置中,同時把人縮小到他真正的地位——無助、沒有價值、悖逆的受造者,僅僅靠著無所不能的神蹟、聖潔的愛而得救,而且不是為了他自己的緣故得救,而是為了讚美祂的救主而得救;不然,我們就不能期待神會尊重我們的講道。他會告訴我們,只有當神關心要做的事情成為我們單單關心要做的事情時——尊這位偉大的神為大,祂行做萬事,都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並且要高舉祂的兒子為大罪人的偉大救主——我們才能期待有極大的祝福降至我們的講道上。

講道的能力

可是,我們最關心的事情——講道時的能力這個問題呢?在這一點上,西緬會說甚麼來幫助我們?他會告訴我們,最終,這是神至高無上主權的恩賜。他曾經說過:「一位傳道人要在講壇上講無聊的話,甚至講很多善良的事情,很容易;但是,他要講道,卻不容易——彷彿把他的會眾扛在肩上帶到天國;為他們哭泣、為他們禱告、用流淚、祈禱的心告訴他們真理;如果一位傳道人偶爾有這樣做的善意,他應該非常忠誠。」[28]

同時,他會說,我們應該尋求讓自己得到這種禀賦;首先,在我們預備講章的所有時候,憑良心遵守上述的五個原則;然後,每當我們講道的時候,心裡不斷努力地同情、誠懇、和認真——人們被我們的信息所佔有,說我們講的話是認真的。我們如何做到這點呢?在我們讓其他人看見這生命之糧以前,先深切地在我們心裡把這糧食消化了。

西緬勸告說:「不要試圖傳講你沒有感覺的東西;要尋求深深感覺你自己的罪,那樣,你就會認真地……以同樣犯了罪之人的身份……講道。」[29]

在這一點上,西緬自己就是我們的榜樣。他的講道最常使聽眾感動的特色在於一個事實:像他們說的,他「認真地」講,那反映了他自己對罪惡難以忍受的感覺,和對拯救他的恩典感到不可思議;那又見證了他每天與他的神的親密相交和同行。他怎樣花時間預備講章,也照樣花時間尋求神的臉。

過去的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寫道:「他講道的素質只不過反映出他這個人的素質。毫無疑問,這人本身把清晨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私下的禱告,同時虔誠地研讀聖經。他習慣在清晨四點起床,自己生火,然後用一天的頭四個小時與神相交。這樣高代價的自律造成了這位傳道人。那是主要的。預備講章是次要和衍生的。」[30]

那是主要的。倘若我們的問題是:查爾斯˙西緬的主神在哪裡?我們現在就有了答案。就像神在回答問題時經常做的那樣,它採取了反問的形式:像西緬那樣尋求主神的傳道人在哪裡?這當然是決定性的話,要不是西緬說的,至少是神通過西緬對我們這些要在今天藉著聖靈的力量傳講基督福音的人說的。神啊,幫助我們聽到,並且留心。

 

附錄

克勞德組織講章的原則可以概述如下:

——講道的目標。「訓誨、解決困難、揭開奧秘、看透神聖智慧的道路、建立真理、駁斥錯誤、安慰、糾正和責備、令聽眾的心充滿對神奇妙作為和道路的欽佩、以熱心燃燒他們的靈魂,有力地讓他們傾向於虔誠和聖潔。」

——講章的五個部分。開端或引言,銜接,分段,討論,結論或應用。

——經文的選擇。(1)「永遠不要選擇沒有完整意義的經文」,即,不要把一兩個字從上下文抽出來單獨處理。(2) 解經的用詞必須「包括作者完整的意思:你解釋的是他的語言,而且它們是他的感情。」

——講章的一般規則:

(1) 必須清楚地解釋經文,因為大多數聽眾都是普通人。

(2) 必須提供經文全部的意義。

(3) 講章必須明智,不輕浮;認真,處理問題不超出我們的理解;忠實,不過度延伸隱喻。

(4) 講章必須簡潔,沒有抽象的玄思冥想;嚴肅,不使用人們常用的表達方式來貶低自己。

(5) 講道必須感動人心,安慰聽眾或激起他們有悔改、聖潔、或行善的心。

(6) 避免所有的過度——才華、教義、隱喻、對關鍵性要點的推理或引述。

——引言。目的是「預備聽眾的頭腦,並且引導他不知不覺地進入主題」,那包括在他內心攪起「他應有的傾向,好好地聽,並且多得益處」。它必須簡短、清晰、引人入勝、簡單。「引言若會讓你陷入『危險的處境』而[沒有預備好就]掉入主題,都必須受到譴責。」

——討論:

(1) 通過「展開經文」的解釋。解釋其含義,說明它的合理性,顯示它的卓越性。

(2) 通過觀察,「在評論中取出其實質內容,在幾個主要評論中排列所有實例。」

(3) 通過命題,「從其他經文證明此處經文的真理。」

(4) 通過長期的應用,「不斷地強調要使經文中的陳述或榜樣成為行動和習慣。」

——結論或應用。應該生動活潑,旨在打動基督徒的感情——就如神的愛、盼望、熱情、悔改、自責等等。

 

西緬為自己的學生把克勞德的原則作出更簡短的總結,付諸於實行,相當於:

(1) 把你相信是神在經文裡之心意的主題放在你面前。(留意,要徹底理解那段經文;除了神在其中的心意以外,其他都無需考慮。)

(2) 標記經文的特性。(它也許是個宣告,訓誡、應許、威脅、邀請、呼籲;或者更為複雜的,是因果關係、原則和後果,行動和那樣行的動機。)

(3) 標記經文的精神。無論那是甚麼,讓它成為你講話的精神。靈魂應該被主題充滿,並且在眾人面前呼出那個精神。神自己應該在我們裡面,並且藉著我們被聽見。[31]

 

(編按: 參考查爾斯˙西緬著,汪文琦譯,〈講章概略的撰寫〉,《麥種閱讀》2017年第三期1-7頁。)

附註

1     本文是一篇對牧師們講話之修訂擴充版,最初刊載於Churchman, LXXIV (1960): 94–100,並重刊於 J. I. Packer, “Honoring the Written Word of God,” Collected Shorter Writings of J. I. Packer (Carlisle: Paternoster, 1999), 3:269–76。英文版可在網路上閱讀:www.monergism.com/expository-preaching-charles-simeon-and-ourselves。

2     The Preparation of Sermons (Nashville: Abingdon, 1948), 69。

3     同上,70。

4     同上,64。

5     見該文,2。

6     W. Carus, Memoirs of the Life of the Rev. Charles Simeon MA, 3rd ed. (London: Harchard, 1848), 527。

7     Charles Smyth, The Art of Preaching (London: SPCK, 1940), 175。

8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London: Hamilton, 1863), 177。

9     Horae Homileticae, 21 vols. (London: Holdsworth & Ball, 1832–1833), 1:vi (preface)。

10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183。

11   Ibid., 189。

12   Jean Claude, 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 with Notes and Illustrations . . . (London: Cornish, 1866 ed.), 5。

13   同上,114。

14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376。

15   Jean Claude, 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 with Notes and Illustrations, 5。

16   W. Carus, Memoirs of the Life of the Rev. Charles Simeon MA, 483ff。

17   同上,591。

18   Jean Claude, 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 with Notes and Illustrations , 4。

19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177。

20   Horae Homileticae, I.xxxiii。

21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183。

22   Jean Claude, Essay on the Composition of a Sermon with Notes and Illustrations, 1。

23   W. Carus, Memoirs of the Life of the Rev. Charles Simeon MA, 505。

24   Hugh Evan Hopkins, Charles Simeon of Cambridge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 1977), 59。

25   同上,376。

26   Horae Homileticae, I.xxi。

27   務必要看西緬的17篇講論,重刊於 Let Wisdom Judge, ed. Arthur Pollard (London: Inter-Varsity Fellowship, 1959)。

28   A. W. Brown, Recollections of the Conversation Parties of the Rev. Chas. Simeon, 105ff。

29   同上,332。

30   F. D. Coggan, Stewards of Grace (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 1958), 32。

31   引自 Hugh Evans Hopkins, Charles Simeon Preacher Extraordinary (Bramcote, UK: Grove, 1979), 8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