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嗎?

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嗎?

古德恩(Wayne Grudem)

當我開始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基督徒應該對政府有重大的影響力」時,有些人會問我是不是認為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

我們不能簡單地以「是」或「不是」回答這個問題,直到我們能夠更仔細地定義「基督教國家」是什麼意思。那就是為什麼這個問題有時候會令人感到很懊惱——  不同的人對「基督教國家」一詞有不同的理解,因此,雖然他們用了同樣的詞語,所講的卻是不一樣的東西,導致彼此產生誤解。

這裏有幾個可以附加於「基督教國家」的意思,我會按照不同的意思對上述問題給出不同的答案:

  • 基督教的教導是影響美國立國的主要宗教體系嗎?是的。
  • 美國大多數的開國元勳都是基督徒,都普遍相信聖經的真理嗎?是的。
  • 基督教(包括各種宗派)是美國最大的宗教嗎?是的。
  • 基督教信仰是否為美國人提供了理性背景,從而形成他們至今仍然保持的許多文化價值觀?(包括尊重個人,保護個人權益,尊重個人自由,努力工作,加強國防建設,照顧窮人和弱勢人士,慷慨樂施,為別的國家提供援助,尊重法律。)是的,基督教信仰為這些和其他許多文化價值觀提供了大部分的理性背景。
  • 最高法院是否曾經作出判決,在判決中確認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是的,但這並不是這案件爭議的問題。這是最高法院1892年在聖三一教堂訴美國的裁決(Church of the Holy Trinity v. the United States, 143 US 457[1892])。裁決確立教會有權利從外國(英格蘭)聘用牧師,認為這並沒有違反了1885年的法一條律。這條法律禁止聘用「外國人和非公民……在美國工作」。法院辯說,由於有這麼多的證據顯示這個國家具備「基督教」的主導特性,國會不可能意圖禁止教會從其他國家聘請牧師。

我認為最高法院說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似乎是按照上面的第三和第四個意思,基督教對美國的重大影響有悠久的歷史。

  • 美國是否大部分人都是相信聖經,並且重生得救的福音派基督徒?不是的,我不認為是這樣。據估計,美國人口中大約有18-42% 是福音派的基督徒。我認為一個更準確的數字可能是20% 左右。一個2005年的蓋洛普民意調查(Gallup Poll),特別設計問卷去找出有多少人擁有真正的福音派信仰,得出的數字是22%。[1] 此外,還有很多保守的羅馬天主教徒,他們以聖經和羅馬天主教的教導作為生活指南。他們當中有很大部分都信靠耶穌基督作為他們個人的救主。但即或我們把這些團體加在一起,也不會成為美國的大多數。
  • 基督教的價值觀是當今美國政府、媒體和大學所宣揚的主流觀點嗎?不是。
  • 美國政府有鼓吹基督教為國家的宗教嗎?沒有。
  • 一個人要宣稱相信基督教,才能成為美國公民,或者在美國享有平等權利嗎?不是的,肯定不是,從來沒有這回事。事實上,憲法本身明顯禁止探查公職人員的宗教信仰。

任何宗教信仰均不得作為擔任美利堅合眾國任何官員或公職的要求或資格。(第六條第三節)

總結來說,我們可以怎樣回答這個問題:「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嗎?」這完全取決於這個人對「基督教國家」的定義。其中五個可能的意思會帶來肯定的回答;至於其他四個可能的意思,回答卻是否定的。由於「基督教國家」在各人的思想中有許多可能的含意(可能比我想到的更多),我不認為這個問題有助於當前的政治討論,只會帶來爭執、誤解和困惑。若想以「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作為你的論點,為免引起混淆,我認為應該就我上面列舉的擴展意思加以說明,這樣會使你的論點更顯清楚明朗。


[1] Albert L. Winseman, “U.S. Evangelicals: How Many Walk the Walk?” Gallup.com (May 31, 2005). www.gallup.com/poll/16519/US-Evangelicals-How-Many-Walk-Walk.aspx。

摘錄自古德恩著,韓黃梓恩譯,《聖經政治學》,90-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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